1.总体任务。根据《新农村“五项基础设施”建设规划(2009-2012年)》的总体任务,结合2009年任务完成情况,确定2010年任务。2010年,计划新编900余个村庄规划,实现村庄规划全覆盖;完成剩余1400余个村庄“五项基础设施”建设,其中硬化街坊路2813万平方米,街坊路两侧绿化1050万平方米,改造老化供水管网4868公里,安装水表26万个,在160个村庄实施污水处理工程,为89个乡镇农户配齐垃圾源头分类桶(袋),为71个乡镇配置垃圾分类收集运输车,在66个平原乡镇建设垃圾资源再利用处理设施,在24个边远山区乡镇建设小型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改造户厕19.3万座,建设农村公厕3157座。
2.分区县任务。具体任务见附表。根据《新农村“五项基础设施”建设规划(2009-2012年)》的总体任务以及四年任务两年完成的要求,结合区县村庄数量、农业人口规模确定了各区县2009-2010年的建设任务,减去各区县2009年工程建设完成部分,计算得出2010年的工程建设任务。由于个别区县2009年实施的工程建设任务超过当年下达的任务,经与区县沟通,结合区县农村实际需求,确定了2010年建设任务。
二、村庄规划编制和工程建设标准
村庄规划编制要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农村村庄规划编制组织管理的通知》(京新农办函〔2008〕8号)附件中“北京市重点村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方法和成果要求”、“北京市一般村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方法和成果要求”的规定进行编制,并经过区县政府审批。
新农村“五项基础设施”建设要依据相关标准和管理办法组织施工,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施工安全。其中街坊路硬化、污水处理、户厕改造、公厕建设等工程建设依据《北京市新农村“五项基础设施”建设规划(2009年-2012年)》中“五项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参照标准(试行)进行建设;新农村街坊路绿化依据《北京市新农村建设街坊路绿化工程管理办法(试行)》(首绿办字〔2009〕7号)进行组织安排;老化供水管网改造和一户一表依据《关于统筹做好新农村供排水工程建设的通知》(京水务农〔2009〕97号)进行组织建设;垃圾源头分类依据《北京市农村地区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工作指导意见》进行组织实施。
三、资金安排
(一)总投资
根据2010年新农村“五项基础设施”建设任务及相关投资标准进行测算,2010年计划投入规划编制费、工程建设费、工程监理费、管理和不可预见费67亿元。其中规划编制费1.1亿元,工程建设费61亿元,工程组织及监理费1.8亿元(根据相关标准,工程监理费按工程建设费用的3%计提),管理和不可预见费3.1亿元(根据相关标准,管理费按工程建设费用的0.1%计提,不可预见费按工程建设费用的5%计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