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清理工作组
组 长:吴淑梅
副组长:邹 义
2.市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清理工作组
组 长:刘灵芝
副组长:王宗芳
3.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清理工作组
组 长:杨 丽
副组长:程 军
4.金阳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清理工作
组 长:韩 荣
副组长:石 翔
5.市水利交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清理工作组
组 长:罗继荣
副组长:吴少林
6.市公共住宅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清理工作组
组 长:朱志刚
副组长:周正立
7.贵阳铁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清理工作组
组 长:杨 继
副组长:李 灵
8.市旅游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清理工作组
组 长:罗 亮
副组长:段文莉
9.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清理工作组
组 长:陆秀祥
副组长:唐德华
10.市工商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清理工作组
组 长:王雄伟
副组长:刘 萍
每个工作组由8-10人组成(含组长、副组长),包括市国资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监察局、市法制局的有关人员及中介机构专业人员组成。请上述部门在接到本通知后2日内,将抽调人员名单(每个部门抽调2人)报送到市国资委产权处(联系人:苏莉,联系电话:7988377)。聘请中介机构若干专业人员参与此项工作,由市国资委按照有关要求和工作需要确定。
六、清理规范方式及工作步骤、时间
本次清理规范采取公司自查和清理工作组检查的方式分四个阶段进行,整个清理规范工作自下达通知之日起60个工作日完成。
(一)自查阶段: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自查及报告工作15个工作日完成。各融资平台公司负责对本公司及所属子企业进行自查,认真填写发放的自查工作各项表格,并就检查的内容、存在的主要问题、整改意见及工作建议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市国资委财务监督处(联系人:彭光华,赵红彬;联系电话:7988949),由财务监督处将自查结果报各清理工作组组长。各融资平台公司要根据本方案要求,成立清理组织机构,明确一名联络员,并将成立的组织机构情况随自查报告一并上报。
(二)检查阶段:检查工作30个工作日完成。在各融资平台公司完成自查的基础上,由市国资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监察局及聘请的中介机构组成的清理工作组,在自查工作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各融资平台公司及其所属子企业的全面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