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融资平台公司工作的通知
(筑府办发〔2011〕138号)
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市属各融资平台公司: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10〕19号)、《
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相关事项的通知》(财预〔2010〕412号)及《
中国银监会关于切实做好2011年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风险监管工作的通知》(银监发〔2011〕34号)精神和市委、市政府组建融资平台公司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的管理,提升融资能力,整合相关资源,有效防范财政风险,健全和完善投融资体系,形成规范的投融资运作管理机制,确保融资平台公司健康有序发展。结合实际,现将清理规范各融资平台公司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清理规范目的
通过此次对融资平台公司的清理规范,达到三个方面的目的:一是进一步摸清家底,全面掌握融资平台公司资产经营状况,规范其经营行为,分类整合撤并资产资源,积极拓展发展空间,提高国资经营效益,做大做强融资平台公司,进一步朝着市场化、规范化、科学化的方向健康发展,最终实现上市的目标。二是树立用企业市场化理念完成政府有关工作的思路,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科学、严密、高效的管理机制,形成自主经营、自筹还贷、自负盈亏的现代企业制度,切实增强运营效率和水平,提高融资平台公司融资能力,发挥其对政府基础性、民生性和公益性项目建设的融资作用。三是加强对融资平台公司监管,研究制定和完善融资平台公司重大事项报告、承担项目融资及债务的偿还、财务监管、产权监督、业绩考核、人才培养等制度和管理规则,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监督、考核机制,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及保值增值。
二、清理规范原则
---坚持企业自查与严格检查相结合的原则。
---坚持依法依规与实事求是相结合的原则。
---坚持全面清理与建立完善相关制度、规范管理相结合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