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积极开展农村劳动者技能培训。 围绕现代农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需要, 大力提升职业农民素质, 加强对农村劳动者实用技能培训,培养一支结构合理、数量稳定、素质优良的农业产业技能劳动者队伍,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
三、加强职业培训基础能力建设
(十一)整合现有职业培训资源。 加强政府对职业培训的统筹规划和宏观管理, 整合现有职业培训资源, 鼓励职业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充分利用自身培训资源,以国家职业标准为导向,深化教学改革,科学设置专业和教学计划,积极承担职业培训的任务, 举办与自身优势专业相关的职业培训,紧密对接重点产业、新兴产业,广泛深入开展校企合作,扩大培训规模,提高培训水平。 县级政府要统筹整合县域内职业培训资源, 加强县级职教中心建设,构建政府牵头、部门合作、依托学校和企业、乡镇联动的职业教育培训格局。
(十二)加快职业培训实训基地建设。 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功能互补、资源共享的原则,加大政府对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示范性中高等职业院校和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的财政投入, 加快我省职业培训实训基地和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建设。 县市区要以初、中级技能培训为主,围绕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要求,着重建设能提供职业培训、技能实训、技能鉴定和就业服务的职业技能实训基地。 市州要依托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和大型企业等,以中、高级技能培训为主, 集中力量建设一批与当地主体产业和特色产业发展相配套的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大力实施高技能人才振兴工程, 依托大型骨干企业培训机构、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技师学院和高级技工学校建设一批国家级和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向各类企业、职业院校、社会劳动者等提供职业培训、 技能实训、 职业资格鉴定等公共服务, 为经济社会发展培养掌握高级产业技术的高技能人才。
(十三)加强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 扶持和依托战略性新兴产业、 重点发展产业和基础产业的大型骨干企业,选择一批技术精湛、在生产服务实践中起示范作用、 社会公认的产业领军型的技能大师或高级技师,采用企业建设为主、政府适当补贴的方式,建立技能大师工作室,结合生产实践,组织开展技术攻关、技能创新、技术开发等活动,通过名师带徒方式,传承技艺,加快培养一大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领军型高技能人才。
(十四)加强职业培训师资队伍建设。 依托有条件的大中型骨干企业和职业院校, 建立一批职业培训师资培训基地。完善专兼职教师制度,鼓励职业院校聘用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湖南省技能大师和湖南省技术能手获得者以及技师、高级技师等优秀高技能人才担任专兼职专业课教师或实习指导教师。 探索建立职业培训教师登记备案制度。建立和完善培训教师在企业实践制度,各职业院校的专业教师每两年要有两个月时间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 制定和落实高技能人才引进优惠政策, 加快引进一批紧缺专业优秀职业培训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