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帮助张家川县加快城区集中供热管网改扩建、城区供水设施改扩建、城区防洪工程、城区供水水源地保护工程前期工作,积极争取国家给予投资支持。
六、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十二五”全省农村饮水安全项目规划,加快实施张家川县农村安全饮水单村供水工程,解决农村群众吃水难问题。支持建设富川水库,解决城乡10万人饮水困难问题。争取张家川县列入国家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重点县范围。积极支持张家川县开展中小河流治理和土地整理。将张家川县梯田建设纳入全省“十二五”梯田建设规划分期实施。
七、强化农牧业发展基础。按照有关规定,对张家川县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项目给予贴息支持,对当年建成达到一定规模的苹果贮藏库在省级苹果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中给予以奖代补扶持。积极支持张家川县马铃薯种薯繁育基地建设。指导帮助张家川县大力发展蔬菜和中药材生产,并按有关要求给予扶持。在统一规划基础上,按照有关规定分步实施张家川县清水河流域蔬菜产业综合开发项目。
八、积极支持畜产品发展。按照草食畜发展行动计划建设任务,每年安排基础母牛补助资金150万元,对年龄在1周岁以上6周岁以下能繁母牛(肉牛、牦牛),按照每头5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每年补贴3000头。争取中央将张家川县牛、羊品种纳入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范围。
九、支持开展矿产资源地质勘查。优先利用省级地质勘查基金,加大张家川县铁、铜、金及花岗岩等矿产资源勘查投入。同时,积极争取中央地质勘察基金项目,提高基础地质工作程度,实现地质找矿新突破。
十、引导支持工业发展。结合陇东煤炭资源开发和运输通道规划,论证张家川县煤电和煤化工项目。根据选址测风情况,适时启动张家川县风电项目。积极支持张家川县清真食品加工、皮革皮毛生产、矿产资源开发等工业项目建设。
十一、支持商贸流通业发展。对张家川县恭门物流中心、龙山物流中心建设项目给予部分贷款贴息支持。或在内贸发展资金中适当给予支持。在安排“万村千乡”以奖代补资金上给予倾斜。
十二、加强环境保护。指导帮助张家川县抓紧开展城乡饮水水源地污染治理工程项目前期工作,在安排全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时,优先考虑张家川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