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对影剧院、礼堂、夜总会、录像厅、舞厅、卡拉OK厅、游乐厅、网吧、保龄球馆和桑拿浴室;商场、超市和室内外集贸市场;旅馆、宾馆、饭店和营业性餐馆;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医院;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私营企业和小作坊、小店面以及小娱乐场所集中的村镇、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等区域的 “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加油站、加气站、油库、液化气站等易燃易爆场所;广播、电视、通信枢纽以及高层建筑等极易发生恶性火灾事故的单位和场所开展细致的消防安全检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积极推行标准化管理。
各级消防部门要充分调动消防监督人员的事业心、责任心,严格落实公安部“六个必查”,即:必查是否经过消防验收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必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必查建筑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运行;必查建筑内部装修装饰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必查消防安全组织制度是否健全和员工是否受到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必查是否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演练。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坚决责令立即整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要向当地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书面报告,提请政府挂牌督办。做到善于发现隐患,敢于动真碰硬,切实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五、实施步骤
今年全区春防整治工作从2月20日开始到5月31日结束,分动员部署、自查自改、重点抽查、总结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月20日至3月15日)
消防部门要及时召开会议,部署、传达“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辖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积极开展分析研判,将此次会议精神迅速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取得当地政府领导的支持,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全面开展春季防火检查工作。
(二)自查自改阶段(3月16日至4月15日)
各县、各单位要以公安部《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为依据,组织专门力量,全面开展防火自查和巡查工作。重点检查本辖区、单位重点部位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消防安全职责的履行情况及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防火安全制度的落实、执行情况;检查火灾隐患整改情况和用火、用电以及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过程中的防火安全情况;检查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建立健全、是否经常演练,灭火设施是否完好;检查干部和职工防火安全教育、特殊工种的培训考核是否重视并得到落实,对火灾事故是否认真追查处理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