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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2011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5. 培育一批学校德育工作创新典型。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市监察局、团市委、市妇联、市关工委)

  (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革试点

  1. 督促指导泸县、江阳区、龙马潭区、纳溪区实施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试验,形成各自特色。

  2. 探索和建立评价区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指标体系。

  3. 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逐步纳入对区县政府目标考核。

  4. 积极实施对古蔺县、叙永县教育帮扶工作。

  5. 建立农村学校标准化、城区学校特色化的发展格局。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五)职业教育办学模式改革试点

  1. 继续开展全市职业院校与产业园区、企业间的用人需求调研,推进全市校、园、企合作,签定校园企合作协议,推进职业院校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探索企业参与学校办学机制。

  2. 推进职业院校与企业开展定向培养、订单培养工作。

  3. 在树风职高、江阳职高、江南职高、少岷职校、泸县建校等中职学校开展工学结合、弹性学制模式;在纳溪区、泸县、古蔺县开展职业教育为“三农”服务、培养新型农民的试点。

  4. 在泸州职业技术学院、四川三河职业学院启动开展中、高职院校人才培养模式和招生的有机衔接,探索建立中、高职教育直通车、立交桥培养体制。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委组织部、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局、市委农工办)

  (六)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投入保障机制改革试点

  1. 巩固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2. 保障各级学校生均经费财政拨款。

  3. 清理高中阶段学校债务,严格控制新增债务。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七)学前教育改革试点

  1. 召开全市学前教育现场会,推广泸县发展学前教育的创新做法。

  2. 制发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推进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新建12所公办中心幼儿园。

  3. 继续推进省、市、县区级示范幼儿园的创建活动。

  4. 抓好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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