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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开展2011年度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资质审批工作的通告

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开展2011年度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资质审批工作的通告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1年度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资质审批工作的通知》(办资源〔2011〕252号,见附件,以下简称《通知》),凡符合《通知》规定的申请范围和条件且在我省辖区内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注册的单位均可申报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有关资质。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受理和初审

  (一)我厅集中受理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1年7月15日止(过期不予受理)。

  (二)首次申请甲级资质、晋升甲级资质或甲级资质扩大业务范围的单位,其申报材料直接报我厅初审。

  (三)省直有关单位申请乙级资质或乙级资质扩大业务范围的,其申报材料直接报我厅审查。其他申请乙级资质或乙级资质扩大业务范围的单位,须将申报材料送所属辖区地级以上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另文出具推荐意见后报我厅审查。

  二、申报材料

  (一)《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资质申请表》(一式三份,可在水利部水资源论证网http://szylz.mwr.gov.cn或水资源管理网http://szy.mwr.gov.cn查询、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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