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交通运输行业建设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实施意见》的通知
(粤交科〔2011〕944号)
各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局(委)、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厅直属各单位,省交通集团、省航道集团:
现将《广东省交通运输行业建设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参照执行。省公路局、省航道局根据本《意见》提出本系统的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实施方案,并将方案报厅。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六日
广东省交通运输行业建设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实施意见
为落实国家关于应对气候变化的战略部署和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建设低碳交通运输体系指导意见〉和〈建设低碳交通运输体系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交政法发〔2011〕53 号),结合广东省建设国家低碳试点省的工作安排,切实推进行业结构调整、转变发展方式,加快发展现代交通运输业,现就我省交通运输行业建设低碳交通运输体系提出如下意见:
一、建设低碳交通运输体系的必要性
交通运输作为国家能源消费和温室气体排放的重点行业之一,是国家推进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领域。交通运输部明确要求全行业必须以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发展现代交通运输业为主线,将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行业作为重要着力点,加快建立以低碳为特征的交通运输体系。因此,建设低碳交通运输体系,是发展现代交通运输业的本质要求,是“两型”行业建设的新亮点和新突破,也是深化交通运输行业交通节能减排工作的战略任务。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发展现代交通运输业为主线,按照交通运输部和省政府的有关部署,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温室气体排放强度为核心,提升节能减排理念,调整交通运输结构,强化科技进步,完善法规标准,加强监督管理,加快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交通运输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促进广东省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调节、企业主体与公众参与相结合。充分发挥政府在促进交通运输低碳转型中的政策引导作用,广泛调动企业低碳发展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引导社会公众广泛参与。
--坚持科技创新与制度创新相结合。充分发挥科技在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中的基础性和先导性作用,推广使用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和节能减排新技术,促进理念、政策、体制机制和技术的全面创新,为加快建设低碳交通运输体系提供科技支撑和政策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