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协办单位:市文物管理局、城乡规划局,洛阳广播电视台,洛阳日报社
完成时间:2012年12月底前
四、实施步骤
(一)环境整治及考古发掘阶段(2011年12月底前)。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完成大运河(洛阳段)规划的编制;完成环境整治、生态治理、拆迁、征地、赔偿等工作;完成相关遗址点的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工作;积极开展申报文本的编制并做好申遗相关准备工作;完成档案资料和检测平台的建设;启动并开展洛阳大运河宣传工作。
(二)文本编制及遗址展示阶段(2012年12月底前)。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完成申报文本的编制并履行预审程序;完成大运河保护管理的立法工作;完成遗址本体保护及展示工程;加强洛阳大运河宣传工作;完成大运河陈列展览工作。
(三)提交文本及迎接验收阶段(2013年12月底前)。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正式提交申报文本,并迎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考察。
五、工作机构
按照《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大运河申遗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要求,大运河申遗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文物管理局,刘德胜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下设综合协调处、环境整治处、文物保护处和文本编制处等4个处。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协调解决各种问题。
(一)综合协调处
处 长:王夕中(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副处长:王献本(市文物管理局副局长)
成员单位:大运河申遗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相关人员。
主要职责:负责大运河申遗办的综合协调、宣传发动和督办落实工作。负责领导小组定期联席会议召集。
(二)环境整治处
处 长:常安仁(市住建委副主任)
副处长:申进超(瀍河区副区长)
成员单位:大运河沿线西工区、老城区、瀍河区和洛龙区人民政府以及郑州铁路局洛阳办事处、市财政、水利、交通、园林等部门相关人员。
主要任务:负责回洛仓和含嘉仓遗址及其周边区域的拆迁整治、部分河道治理工作。
(三)文物保护处
处 长:余杰(市文物管理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