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头单位:市住建委
协办单位:市文物管理局、城乡规划局、国土资源局、水务局、财政局,瀍河区、老城区人民政府,郑州铁路局洛阳办事处
完成时间:2011年10月底前
(三)考古发掘研究
组织专业人员继续对大运河洛阳段实施深入细致的考古调查、发掘和研究,进一步搞清遗产点的范围、布局、内涵以及同大运河的关系,为申报文本和保护规划的编制以及为保护展示工程的实施提供科学资料和技术支持。
牵头单位:市文物管理局
协办单位:瀍河区、老城区人民政府,郑州铁路局洛阳办事处
完成时间:2011年12月底前
(四)实施保护展示
实施含嘉仓城、含嘉仓四周城墙(或四个边界点)的保护展示工程,以展示其基本格局;实施含嘉仓160号窖保护展示工程的整体提升;实施回洛仓城整体保护展示工程;规划建设大运河遗址博物馆和相应服务管理设施。系统收集、整理、汇总大运河相关文化遗产的历史信息、现状资料,建立大运河遗产资料信息中心。完善申遗点“四有”工作。
牵头单位:市文物管理局
协办单位:市住建委、城乡规划局,瀍河区、老城区人民政府,郑州铁路局洛阳办事处
完成时间:2011年9月底前完成方案的制订,2013年6月底前完成工程建设。
(五)申遗文本编制
按照申遗相关要求,编制申遗文本,或直接聘请有编制申遗文本经验的单位编制大运河申遗洛阳段文本,并请相关领域的专家,对文本进行审核,组织编写最终的大运河申遗文本。编辑出版以洛阳大运河为主题的研究成果。
牵头单位:市文物管理局
协办单位:市城乡规划局、文广新局、园林局,瀍河区、老城区人民政府
完成时间:2012年12月底前
(六)保护法规建设
依据申遗要求,各遗产点需制定相应的地方保护法规或政府规章。起草《洛阳市大运河遗产保护管理办法》报请市政府,以市长令的形式公布实施。
牵头单位:市文物管理局
协办单位:市政府法制办
完成时间:2011年底完成初稿,2012年上半年予以公布。
(七)强化宣传动员
召开全市大运河申遗工作动员会;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和网络等各种媒体,号召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支持、参与大运河申遗工作;结合国际博物馆日、国际古迹遗址日、中国文化遗产日、河洛文化旅游节、洛阳牡丹文化节等重要节日,利用多种形式,动员全社会参与和支持大运河申遗工作;制作大运河相关电视片、大型街头广告,在报纸、电视等媒体上开辟专栏,营造良好的申遗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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