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项工作由市财政局牵头,于7月25日前形成具体书面意见,报市三江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农委、粮食局配合。
(3)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的粮食价格形成机制。摸索出能够补偿成本且取得合理收益的粮价水平和成本收益率,推动形成成本、价格、收益的联动机制,推动制定更加科学合理的粮食收购价格政策。
此项工作由市物价监管局牵头,于7月25日前形成具体书面意见,报市三江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粮食局、发展改革委配合。
(4)探索建立农业生态补偿机制。研究建立农业生态专项补偿制度,重点是对农业地力消耗和水资源消耗的专项补偿。探索建立碳汇农业和虚拟水交易市场并开展相关交易。研究发行农业生态环保债券,培育和发展农业生态资本市场。
此项工作由市环保局牵头,于7月25日前形成具体书面意见,报市三江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农委、水务局、发展改革委、金融办配合。
(5)探索建立推动水利发展的长效机制,推进粮食安全水利保障体系建设。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稳定增长的水利投入机制,创新水利发展体制机制,研究完善水资源管理制度,推进基础牢固、旱涝兼筹、节水增效的适应水旱灾害常发多发趋势的粮食安全水利保障体系建设。
此项工作由市水务局负责,于7月25日前形成具体书面意见,报市三江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保证三江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工作顺利进行,市政府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市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佳木斯市三江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综合配套改革试验重大问题指导、协调、综合推进工作,审定专项改革方案,组织提出上升为国家级试验区的政策建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市发展改革委承担,负责统筹协调专项改革的实施,跟踪、督促、检查改革试验进展情况及重大改革事项,及时协调解决试验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向省政府报告改革试验的有关情况。各试点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做好实施工作。
(二)加强对三江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的指导。各试点任务牵头部门要会同相关责任部门认真研究、争取国家支持的相关政策,围绕改革任务制定专项改革方案,指导试点单位进一步完善试点实施方案。同时要全力做好与省相关部门的衔接,就需要国家、省帮助解决的政策问题进行沟通协商,争取国家政策和资金支持。加强对改革试验指导,发现和解决试点过程中的问题。组织专家咨询组开展政策咨询服务,引导改革试点工作有序开展。各责任部门要增强责任意识、大局意识,主动搞好配合。试点单位要围绕试点方案和8个专项改革方案进一步细化分解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选好试点主题,并上报省和市三江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备案。建立市直部门联系试点制度和协同推进机制。市直相关部门、试点单位要认真分析总结试点经验、找准问题,提出建议,为下步开展改革试验区建设的总体设计等基础性工作做好准备,为将三江平原改革试验上升为国家级试验区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