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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三江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试点工作的意见

  (2)创新农村金融制度,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认真贯彻落实银监会《关于全面做好农村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推进农村金融制度创新、机构创新、产品创新、服务创新,增加为农业和农民服务的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建立健全适应农村发展的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现代农村金融体系,形成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小额贷款公司等并存发展,其他银行积极参与的农村金融市场新格局,提升农村金融机构整体服务水平。
  此项工作由市金融办牵头,市银监局、农村信用联社及各驻佳金融部门配合推进,试点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具体实施方案由市金融办编制)。
  (3)创新场县共建合作制度,探索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新模式。创新共建合作制度,完善推进落实机制,不断扩大合作领域。开展农业科技合作,学习吸纳并推进垦区新技术推广,合力推进小城镇和社会事业建设。进一步提高合作共建水平,促进县域经济、垦区经济协调发展,加快推进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
  此项工作由市农委牵头,驻佳农垦办事处及各驻县农场、市国土资源局、卫生局、城乡建设局配合推进,试点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具体实施方案由市农委编制)。
  (4)创新农业政策性保险制度,建立农业风险防控体系。加大对经办政策性农业保险的专业农险机构政策扶持力度,创新农业政策性保险制度,支持专业农险机构扩大保险的业务范围和服务领域。鼓励农户、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参加农业保险,推动农业保险的广泛覆盖。建立由政策性保险、农业风险防护体系、银保合作机制构成的农业风险防控体系,确保农业的风险防范能力逐年增强。
  此项工作由市农委、畜牧兽医局牵头,市财政局、金融办配合推进,试点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具体实施方案由市农委编制)。
  3、探索推动农业发展的长效机制,完善政策支持体系。
  (1)探索建立国家和粮食主销区对我市粮食主产区的利益补偿机制。争取国家加大对我市在良种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方面的补贴力度,提高我市粮食生产成本收益率等政策,加快研究国家已出台“将财政支持与粮食播种面积、产量、商品量和调出量挂钩”政策的具体操作办法。
  此项工作由市财政局牵头,于7月25前形成具体书面意见,报市三江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体改办,下同),市农委、粮食局配合。
  (2)探索建立与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相适应的投入机制,提高粮食主产区农业生产基础条件建设。加大新增产粮奖励资金对粮油生产和产业建设项目的扶持力度,增强农业发展后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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