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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三江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试点工作的意见

  此项工作由市粮食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农委、国土资源局、驻试点县(市)农场配合推进,由牵头单位负责具体实施(具体实施方案由市粮食局编制)。
  (2)深化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推行灵活多样的经营方式和运行机制。继续深化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按照“明晰所有权、出让使用权、放开建设权、搞活经营权、保护收益权”的原则,探索建立个人承包、村集体管理、用水协会管理等多种管理机制,解决产权不清、管理弱化,投入虚化、更新能力差,工程利用率不高等问题,建立科学合理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经营管理体制。
  此项工作由市水务局负责推进,试点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具体实施方案由市水务局编制)。
  (3)深化农业经营组织形式改革,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在坚持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前提下,积极深化农业经营组织形式改革。探索发展多种联合经济组织,逐步形成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基础,遍布农业生产各领域,制度健全、机制灵活,面向国内、国际农业两个市场的农民专业合作体系。基本实现农民的组织化、生产的合作化,为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提供保障。
  此项工作由市农委牵头,市水务局、供销联社配合推进,试点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具体实施方案由市农委编制)。
  (4)深化农业技术推广体制改革,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全面完成县乡农业技术推广体制改革,加强公益性推广机构的能力建设与条件建设,探索实践农技推广多种有效实现形式。在全市建立健全乡镇或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公共服务机构。建立职能明确、体制顺畅、布局优化、运转协调的多元化基层农业社会化服务推广体系,提高发展现代农业的支撑能力。
  此项工作由市农委牵头,市水务局、畜牧兽医局、科技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质量技术监督局配合推进,试点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具体实施方案由市农委编制)。
  2、创新农村经营管理制度,建立现代农业经营管理和服务保障体系。
  (1)创新农村土地流转和管理制度,推进适度规模经营。积极培育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创新土地流转管理制度,抓好农村土地有形市场的规范运营,积极探索加快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有效途径,建立科学合理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实现规模经营面积的有效提升,促进粮食增产、农民增收。继续强化耕地保护制度,大力实施集约和节约用地,不断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探索建立耕地保护补偿机制。
  此项工作由市农委、市国土资源局牵头,驻县(市)农场配合推进,试点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具体实施方案由市农委、国土资源局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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