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三江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试点工作的意见
(佳政发〔2011〕1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驻佳中省直单位:
为推动三江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为三江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上升为国家级改革试验区做好准备,根据省政府《关于建立松嫩、三江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决定》(黑政发〔2011〕11号)和松嫩、三江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试点启动工作座谈会议精神,现就做好三江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试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建立松嫩、三江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决定》(黑政发〔2011〕11号)和松嫩、三江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试点启动工作座谈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城乡政策平等、产业发展互补、国民待遇一致,全面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为目标,坚持大胆探索、先行先试的原则,紧紧围绕三江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把改革创新作为推动农业发展、农村进步的根本动力,探索建立与现代农业发展相适应的组织、经营、管理等农业发展制度,破解制约现代农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加快推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解放和发展农业生产力,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推动我市农业农村经济更好更快发展。
二、试点目的、范围及任务
(一)试点目的。为全面建设改革试验区研究、设计、制定长效有力、协调配合的一系列改革方案和制度措施,探索构建与我市发展现代大农业相适应的新型生产关系框架,为全面推进三江平原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二)试点范围。按照有较好改革基础、有较强组织领导、有一定发展潜力、有鲜明区域特点的标准,根据省确定的试点范围,在三江平原范围内确定富锦、桦南、汤原3个县(市)和农垦建三江、农垦红兴隆、农垦宝泉岭3个分局下属的相关农场开展试点工作。
(三)试点主要任务。围绕《关于建立松嫩、三江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决定》确定的改革创新任务,在以下三个方面开展改革探索:
1、进一步深化农村体制改革,释放农业发展潜力。
(1)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建设现代粮食流通体系。积极推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加快构筑与我市在全省粮食安全中的重要战略地位相适应的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新格局。实现农民卖粮收入逐年增加,粮食流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粮食资源整体效益显著提高,政府对粮食市场的调控能力明显增强,粮食产业市场竞争力和抗御风险能力有效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