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1.表格不够可复印填写。
2.“通过国家级认证情况”依据产品已通过的认证类型在相应选项打“√”。
3.“生产数量”计量单位依据产品特点自行填列,如:台、套、吨等;“产值”和“工业增加值”的计量单位为万元。
常德市环境保护产业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产业现状
| 指 标 名 称
| 计量单位
| 数值
| 2015年新增环保企业类型说明(必须说明):
|
1.环保企业数
| 个
|
|
2.环保产业从业人数
| 人
|
|
3.2010年环保产业产值
| 万元
|
|
其中:环保产品生产产值
| 万元
|
|
资源综合利用产值
| 万元
|
|
环境保护服务业产值
| 万元
|
|
洁净产品生产产值
| 万元
|
|
4、2010年环保产业年利润
| 万元
|
|
规划预测
| 2015年预测
|
环保企业数(个)
| 产值(万元)
| 工业增加值(万元)
|
|
|
|
单位负责人: 填表人: 报出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2015年环保产业产值”为整个环保产业发展预测,数值应大于重点企业统计数。
附件2:
表式说明及主要指标解释
一、法人单位基本情况
(一)本表内容
本表反映各环保企业、事业单位的基本信息和总体情况。
1、单位详细名称:指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进行法人登记的名称。填写时应使用规范化汉字全称,即与企业(单位)公章所使用的名称一致。不得填简称。
2、法人代表:行政事业单位的负责人或企业法人。凡企业正在更换法人代表,尚未办理登记手续的,以实际负责人为准。
3、填表人:指具体负责编制报表的人员。
4、填表人电话号码:指填表人对外联系的电话号码。包括电话号码及电话分机号。
5、报出日期:指向所在辖区调查机构报送报表的实际日期。
(二)本表填报对象
本表的填报对象即为此次调查的全部对象。即我市境内正式登记注册的专业或兼业从事环境保护产品及洁净产品的生产经营、环境保护服务、资源综合利用,具有一定规模,独立核算的法人企业或事业单位,规模单位即指全部国有及环保产业年销售(经营)收入200万元以上的企业或事业单位。
(三)有关指标解释
法人单位名称:填报单位的详细名称。与封面“单位详细名称”相同。
单位所在地:详细通讯地址填写邮政部门认可的单位所在地地址。应包括市、区、县、乡(镇、街道)、村名称和门牌号码。不要填写通讯信箱号。
单位通讯地址:指填报单位(或主管环境保护工作的部门)对外联系的电话号码、传真号码、邮政编码、电子信箱及网址。电话和传真号码包括分机号。
登记注册类型:指依据《
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国统字[1998]200号),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企业登记注册的类型为依据,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划分的类别。
从业类型中的“专业环保”指企业、事业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科研等活动全部在环保产业范围之内。“兼业环保”指企业、事业单位除从事环保产业活动外,还从事其它生产、经营活动。
环保产业从业人员总数:指填报单位从业人员中,从事环保产业的专职人员和以环保工作为主的兼职人员总数。
其中高级职称人数/其中中级职称人数:指填报单位环保产业从业人员中,各类高/中级职称人员数。
经营活动范围:包括环境保护产品生产、洁净产品生产、环境保护服务业、资源综合利用四方面的内容。其中:
环境保护产品生产:指直接从事用于防治环境污染、保护生态环境的设备和有关材料、药剂、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的生产及经营销售。
资源综合利用:指对废弃资源和废旧材料的加工处理、利用废弃物生产各种产品。主要包括:在矿产资源开采过程中对共生、伴生矿进行综合开发与合理利用;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渣、废水(液)、废气、余热、余压等进行回收和合理利用;对社会生产和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废旧物资进行回收和再生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