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市本级非税收入预算管理的通知
(常政办发〔2011〕3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
财政部《关于将按预算外资金管理的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通知》(财预〔2010〕88号)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非税收入管理的意见》(常政发〔2011〕14号)精神,现就加强市本级非税收入预算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明确纳入预算管理的范围
根据非税收入的不同性质和种类,对非税收入分别实行一般预算、基金预算和财政专户管理三种管理方式。
(一)纳入一般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
1.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包括排污费收入、水资源费收入、矿产资源补偿费收入和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和资产处置收入,全额缴入金库,纳入一般预算管理。
2.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缴纳的利润收入、股利及股息收入、产权转让收入以及其他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全额缴入金库,纳入一般预算管理。
3.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包括停泊车收费,市教学仪器站、市教科院等教育管理机构和学校系统的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市直单位银行存款及国库存款的利息收入,全额缴入金库,纳入一般预算管理。
4.市直全额预算单位收取的其他收入,如捐赠收入、赞助收入、经营服务性收入、业务费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全额缴入金库,纳入一般预算管理。
5.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收取的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按月提取相关基金后,其余额作为经营服务性收入缴入金库,纳入一般预算管理。
6.市电视调频台收取的中央、省市电视台拨入的转播收入,全额缴入金库,纳入一般预算管理。
(二)纳入基金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
7.政府性基金收入全额缴入金库,纳入基金预算管理。
8.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按比例提取的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等基金收入缴入金库,纳入基金预算管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中的成本部分暂实行财政专户管理,2013年以后全额缴入金库,纳入基金预算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