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加快诚信奖惩机制建设。要支持诚信信息平台建设、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建设和宣传、培训等工作,提高食品企业诚信保障能力;在售储备、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公共服务、项目核准、技术改造、融资授信、有关资金政策、信用担保、社会宣传等方面参考使用企业诚信信息及评价结果,对诚信企业给予重点支持和优先安排。同时,通过失信曝光、分类监管和市场退出机制等手段加大对失信企业惩戒力度,促进行业健康发展。责任部门:市工信委、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六)加大行政执法和责任追究力度。监管部门要严把食品、食品添加剂及相关产品生产经营和餐饮服务许可关,加强对生产经营许可后续监管和执法检查。对不能持续满足许可条件的企业,要依法撤销许可;对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问题的,要依法加大行政处罚力度,直至停产整改、吊销证照;对隐瞒食品安全隐患、故意逃避监管等行为,要依法从重处罚;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严禁以罚代刑。公安机关要加强与监管部门联合执法,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立案侦查,加大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惩处力度。食品安全综合协调部门要做好打击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和重点品种综合治理的组织协调工作。强化行政监察和问责,对监管中的失职渎职等行为,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部门: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药监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局。
(七)提高食品安全应急能力。逐步完善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快速反应机制和程序。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要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响应原则,及时开展应急处置,最大限度减少危害和影响。建立健全舆情监测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收集掌握和核查处理群众、媒体反映的食品安全问题。对有关方面反映的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要迅速组织核查和采取执法措施。稳妥、准确发布食品安全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认真做好解释说明工作,防止引起消费者恐慌和舆论负面炒作。责任部门:勃利县政府、市卫生局、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四、成立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我市食品质量安全管理,确保各项重点工作责任分解落实到位,此项工作成立了以副市长张兴海同志为组长,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王泽全同志为副组长,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办公室在市卫生局,负责督促各成员单位对重点工作的落实。
五、工作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