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加强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加大宣传力度,推进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和评价机制建设,加快企业诚信档案和诚信信息平台建设。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行业自律中的作用,提高从业人员职业素养和诚信意识,引导和约束企业诚信经营。责任单位:市工信委。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要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和协调。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及办事机构。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建设,切实保障执法办案和监管基础能力建设的经费投入,支持监管部门认真履行职责,严禁各种形式保护主义。建立及完善食品安全信息报告、食品安全信息发布、有奖举报制度,广泛开展宣传教育,为深入贯彻《
食品安全法》,强化食品企业责任意识,加强各环节监管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责任部门:勃利县政府、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二)完善食品安全制度体系。深入贯彻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完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督管理的制度和措施,逐步形成比较科学完备的食品安全制度体系。政府法制机构和相关部门要及时修订或废止与《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配套法规不一致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维护食品安全监管法制的统一。责任部门:勃利县政府、市法制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三)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基础能力建设。监管部门要加强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和风险监测,扩大检验范围和频次,规范公布抽检结果,推进检验检测信息共享。依法实施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规范从业行为,提高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建设,认真实施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建立高效的食品安全信息沟通机制,建设数据交换平台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数据库,提高监测结果利用效能。责任部门: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四)加强食品生产基地的环境保护。开展勃利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落实农村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落实“以奖促治”政策,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161”工程建设,加大投资力度,重点解决农村突出环境问题。组织开展2008年至2010年农村项目成效评估,检查评估项目所在地的农产品生产基地环境保护成效。指导农村环境保护实用技术推广应用工作,加强农村环境污染防治工作。责任部门:市环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