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河市城区老旧住宅楼维修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黑市政字〔2011〕36号)
爱辉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黑河市城区老旧住宅楼维修改造实施方案》业经市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六月三十日
黑河市城区老旧住宅楼维修改造实施方案
为确保我市城区老旧住宅楼维修改造工作顺利实施,推动“三优”文明城建设上台阶、上档次,结合我市城区老旧住宅楼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维修改造事宜
(一)维修改造范围。原则上对使用15年以上的楼房进行维修改造。使用年限不足15年的楼房因特殊情况确需维修的,由业主委员会提出申请,报维修改造工作办公室,并由领导小组研究审定。
(二)维修改造计划。2011年,完成南起中央街、北至王肃街、东起环城路、西至三小围合区域内住宅楼维修改造工作;2012年,完成北起中央街东、南、西至环城路围合区域内住宅楼维修改造工作;2013年,完成环城路区域外区域住宅楼维修改造工作。不在当年计划维修区域内,但急需维修的楼房,由业主委员会提出申请,报维修改造工作办公室,并由领导小组研究审定。
(三)维修改造项目。屋顶平改坡,地沟内和楼内共用的排水、给水、供热等管线公共部分;安装防盗门,更换楼梯间塑钢窗,楼梯间墙面粉刷;化粪池清掏与主干网的疏通;外墙和女儿墙修补等。
(四)维修改造费用。按照《黑河市城区物业管理办法》,老旧住宅楼维修改造费用由市政府承担70%,全体业主共同承担30%。2011年市政府承担部分的费用由爱辉区政府、市财政局、市房产管理处各出资500万元。
(五)养护和管理。为保证维修后楼房的养护和管理,扩大物业覆盖面。申请改造的楼房由社区组织业主成立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委员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并签订服务合同,如不聘物业服务企业,需成立业主委员会,并制定出自治管理规约。
二、任务分工和工作程序
(一)任务分工
1、供热改造工程由市热力公司负责实施。
2、供水改造工程由市自来水公司负责实施。
3、排水改造工程由市排水办负责实施。
4、外墙和女儿墙修补工程由市城投公司负责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