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目的
通过建立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联席会议制度,促进各有关职能部门(单位)各司其职、加强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使我区无证无照经营状况得到有效改善,努力营造公平公正有序的市场环境。
二、联席会议组成人员
总召集人:邓 小 刚 自治区副主席
召 集 人:段 襄 征 工商局党委书记、局长
梅 玉 宝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王 雪 鹏 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副秘书长
晋美次仁 工商局副局长
冉 仕 平 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卜 龙 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厅长
何 开 前 公安厅治安总队副总队长
加 措 监察厅执法监察室主任
郭 玉 强 民政厅副厅长
赖 永 添 财政厅副厅长
蔡 宜 田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王 峻 国土资源厅厅长
江 白 环境保护厅副厅长
梅 高 原 住房城乡建设厅巡视员
索朗群佩 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兰 志 明 农牧厅副厅长
许 波 商务厅副厅长
王 勇 才 文化厅副厅长
米 玛 卫生厅副厅长
张 益 群 质监局副局长
唐 水 江 广电局副局长
次仁央金 新闻出版局(版权局)副局长
拉 增 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黄 采 艺 林业局副局长
王 松 平 旅游局副局长
白玛桑布 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尼玛多吉 通信管理局副局长
旺 啦 烟草专卖局副局长
袁 永 明 测绘局副局长
尼玛普赤 拉萨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吴 根 群 西藏公安消防总队副总队长
三、联席会议办公室及其工作职责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工商局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处,负责日常联络和工作协调,上情下达,沟通协调,编报相关信息等。工商局分管副局长兼任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自治区工商局个体处处长任办公室副主任;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确定一名处级干部为联络员,负责日常联络工作。
四、联席会议的主要任务
联席会议在自治区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组织协调全区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相关工作,主要任务如下:
(一)贯彻落实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我区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的具体规章制度;明确工作目标,细化责任分工,建立定期会商制度和相关单位之间信息沟通、工作衔接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