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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七政发〔2011〕38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种畜场,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中省直各单位:
  为不断加快我市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步伐,使之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骨干力量、农民专业合作的带动力量、农村现代流通的主导力量,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40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黑政发〔2010〕10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明确新时期供销工作的主要任务
  近几年来,市供销合作社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为农服务宗旨,积极拓展主营业务,不断创新经营机制,实现了从传统经营方式向现代流通业态转变;从单纯购销业务向综合经营服务转变。发展活力明显增强,企业实力明显提升,服务能力明显提高,为促进我市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经济繁荣做出了突出贡献。当前,我国农村改革发展进入关键阶段,对供销合作社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供销合作社必须充分发挥组织体系特殊性的优势,积极参与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坚持合作制基本原则,广泛吸纳各类社会资源,大力开展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不断增加农民收入,进一步改善农民生活质量。要充分发挥流通网络覆盖乡村的优势,加快推进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建设步伐,改善农村消费市场环境。大力推进经营创新、组织创新、服务创新,加快构建运转高效、功能完备、城乡并举、工贸并重的农村现代经营服务新体系。实现供销经济规模化、农合组织规范化、新网建设现代化、为农服务社会化,为促进我市城乡经济社会统筹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以新网工程建设为重点,不断完善农村现代经营服务体系
  构建以行业性龙头企业为支柱,社有企业、基层供销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为骨干,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和连锁农资、农家店为基础,农资、农副产品、日用消费品、再生资源四大连锁经营网络为主要支撑的农村现代经营服务新体系。
  (一)发展农资连锁经营服务网络,为农民提供安全优质的农业生产资料。依托供销社网点、下属农资店、农家店开展种子、农机具、成品油等商品经营,办好庄稼医院,面向农民开展测土施肥配方等技术服务。市、县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专项资金和补贴资金支持供销系统农资公司和基层供销社利用现有设施承担化肥、农药等重要物资的商业储备任务,稳定农资市场价格,满足全市备春耕生产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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