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街心游园、绿地环境卫生管理
1.街心游园、绿地、绿化行道树内保持洁净,及时清理各类杂物。
2.树木剪枝要及时清理现场,运净扫完,树下路旁无树枝堆积。
3.定期清理行道树上悬挂的塑料袋。
4.植树种草场地及时清理,无残土遗留痕迹。
(十一)铁路沿线及货场环境卫生管理
1.铁路沿线无垃圾积存和乱倒现象。
2.货场垃圾及时清运,无堆积;废弃的包装物要运送到指定地点处理,无乱卸乱放现象。
3.运送货物及废弃物的车辆要密闭运输,无遗撒泄漏。
(十二)城市出入口、沟渠、乡路及乡村环境卫生管理
1.城市出入口清扫保洁及时到位,无私排乱卸垃圾残土。
2.及时清理沟渠垃圾污物,保证排水通畅,沟沿两侧无垃圾杂物堆积。
3.公路以及乡路两侧无垃圾残土堆积。
4.乡村居民住宅区无垃圾堆积,并做到日产日清。巷路及时清扫,厕所及时清掏。
5.河道内无垃圾堆积和建筑残土。
五、责任划分
(一)县(市)、区要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组织好本辖区内开展净化家园行动。
(二)各中省直企事业单位管辖的地区及独立工矿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由各产权单位负责。
(三)露天开放式市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由市城市执法局负责,封闭式市场由工商部门负责(企业自办市场由产权单位负责)。环境卫生清扫保洁由环卫部门负责。
(四)各类停车场(点)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由市公交公司、市政设施管理处及责任单位负责。
(五)铁路沿线、货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由铁路部门及产权单位负责。
(六)建筑工地施工期间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由建设施工单位负责。居民已进户但尚未移交物业部门的楼房,由建设单位负责。
(七)街心游园、公共广场、公园等游乐场所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由园林部门负责。
(八)主要街路、公共厕所、垃圾容器的垃圾清运、街路清扫由环卫部门负责。
(九)背街巷道、居民区、乡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由所属县(市)、区街道办事处和乡村负责,物业小区由各物业公司和主管部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