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及时清理各类垃圾容器外散倒垃圾,果皮箱体保持清洁,摆放整齐。
(四)日常环境卫生管理
1.严格治理乱倒垃圾、乱泼污水、乱排便溺、乱扔废物、乱卸残土等不文明行为。
2.对临街两侧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业户) 门前卫生责任区实施挂牌制。好的挂红牌,差的挂黄牌,不合格的挂黑牌。
3.室内装修和门窗改建产生的建筑垃圾,要按指定地点倾倒。
4.定时定点倾倒垃圾,严禁在道路两侧散倒垃圾。
(五)居民区及物业小区环境卫生管理
居民区及实行物业管理的小区内无垃圾积存,产生的生活垃圾及时倒运到自行设置的垃圾容器中,容器保持清洁。对无垃圾容器的小区实行袋装收集,及时倒运到指定的垃圾中转站,达到垃圾日产日清。
(六)停车场(点)及广场环境卫生管理
1.按时清扫责任区场地,达到清洁无杂物,护拦、隔离桩根部保持清洁,无浮土、污物堆积。
2.车辆停放有序,保持周围洁净。
3.停车场(点)内的车辆产生的垃圾要运送到指定地点,无沿途乱扔乱倒及抛撒废弃物现象。
4.禁止沿街刷洗车辆,在首尾站刷车的,污水要排入下水井口,无污染环境现象。
(七)建筑工地环境卫生管理
1.施工工地设置标准围挡。
2.建筑工地围挡内外清洁,物料堆放整齐,无残土垃圾、杂物堆积。
3.建筑工地出入口道路要进行硬化铺装,并在出口设置车辆清洗装置,严禁运输车辆带泥污染街路。
4.竣工工地撤离围挡后,要及时平整铺装场地,无裸露地面。
(八)车容卫生管理
1.加强散装货运车辆密闭运输管理,严格查处运输车辆遗撒泄漏和不盖苫布污染环境行为。
2.加强散装运输车辆车容车貌监管,保证运输车辆车体整洁。
(九)早晚市场、农贸市场环境卫生管理
1.清扫作业时间于早6时结束,场地清洁,有卫生设施。早市要在早8时前撤摊,晚市要在晚17时后出摊。
2.垃圾及时运送到指定地点或装入容器。
3.早晚市场摊区实行全程保洁,摊位及周围无乱扔垃圾、污物和乱泼倒、乱排放污水现象,撤摊后30分钟内清扫结束。
4.督促业主保持摊位洁净,不乱扔垃圾废弃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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