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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老龄委关于2011年太原市“敬老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老龄委关于2011年太原市“敬老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并政办发〔2011〕6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
  市老龄委关于《2011年太原市“敬老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已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一一年八月十九日

2011年太原市“敬老月”活动方案
(市老龄委)

  为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构建敬老和谐的社会发展环境,推进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和文明城市创建协调发展,根据全国老龄委(办)《关于开展“敬老月”活动的通知》精神,我市决定今年9至10月期间,组织开展“敬老助老,从我做起”敬老月系列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胡锦涛总书记在建党九十周年大会上讲话精神为指导,以市委九届七次全会精神为依据,以“六个老有”为目标,广泛组织动员社会各界关心、关爱老年人,让广大老年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二、组织领导

  成立太原市“敬老月”活动组织委员会。

  主任:毋青松
  常务副主任:郝建业崔燕
  副主任:赵晓颖、高亮、郭汝梅、刘新春、庞琨、常耀鸿、李瑞瑜、王继组、任德胜、韩永兴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老龄办。负责“敬老月”活动的组织、筹划和实施。

  主任:韩永兴,副主任:于兰。

  三、活动内容及任务分解

  (一)广泛开展走访慰问送温暖活动。由市政府领导带队,分别慰问百岁老人,看望特困、空巢、病残老人。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老龄委、各企事业单位

  (二)组织“重阳节”大型文艺演出活动和颁奖晚会。

  责任单位:市老龄委、市文广新局

  (三)开展评选“敬老文明号”、“敬老助老模范单位和个人”表彰活动。

  责任单位:市老龄委 、市文明办

  (四)举行“迎中博、创环境”万名老年志愿者活动启动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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