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统计局、太原调查队,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大力发展生产,全力保障市场供应
继续完善“米袋子”、“菜篮子”行政首长负责制,落实工作责任。巩固加强农业基础地位,大力发展农业生产,加强蔬菜种植基地和蔬菜大棚建设,确保各项支农惠农政策措施落实到位,有充裕的物资供应市场。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粮食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畅通流通渠道,减少中间环节
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通过政策扶持、资金补贴等措施,进一步规范和降低农贸市场摊位费、超市进场费。大力倡导“农超对接”、菜农直销等经营方式,减少中间环节,降低流通费用。降低经营成本,稳定市场,稳定物价。进一步优化农产品流通环境,规范流通秩序,保障生产、流通、消费环节有序衔接。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商务局、市粮食局、市供销社、市物价局、市质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六、加强市场监测,提高预警能力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市场监测工作,建立反应灵敏的市场供求和价格监测体系,扩大监测覆盖面,加强对群众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求、成交量、库存量和价格变动情况的监测分析,做到心中有数,及时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作出科学有效的分析判断,提出处置意见建议,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统计局、太原调查队、市粮食局、市供销社、市物价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七、加强重要商品物资储备
加大粮、油、肉、菜等物资储备工作力度,提前做好小包装成品粮油和越冬蔬菜等农副产品储备工作,加快蔬菜批发市场、社区菜店和冷链物流建设,提前做好粮食、食用油、肉食、蔬菜等应急保障预案。必要时可针对性地动用储备物资,平抑物价。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粮食局、市供销社、市工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八、落实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