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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农村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十二五”时期农产品流通体系发展规划》的通知


  (三)发展指标

  --本市蔬菜自给率由不足30%提高到35%。

  --形成2个全市性综合农产品批发市场,承担全市80%左右的市场供应量。

  --新增规范化菜市场150个,形成比较完善的农产品零售网络。

  --构建现代化农产品物流服务体系。果蔬、水产品、肉类等三类农产品冷链流通率由目前的10%、30%和50%分别提高到20%、45%和70%以上。

  --生活必需品政府储备能力进一步增强,应急保障体系更加完善。耐储蔬菜品种政府储备应急供应天数达到5天。

  四、基本思路

  “十二五”时期,坚持“政府指导、市场运作、多方参与”的原则,以规划引导、政策支持、资金投入、运行管理和必要时价格干预等方式,增强对农产品供应的控制力;积极发挥企业的市场主体作用,保持市场活力;着力提高农产品生产前端和零售末端的组织化、规模化水平,进一步巩固、创新和提升发展农产品流通体系。

  (一)巩固发展

  在现有农产品生产和零售规模化、组织化程度没有根本提升之前,要稳定现有的农产品批发市场体系。鼓励有实力的农产品生产、流通企业参与新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稳步提升现有农产品批发市场现代化水平。在生产和零售组织化、规模化水平提升后,再逐步实施农产品批发市场梯度调整。

  (二)创新发展

  在巩固和提高本市农产品自给率的基础上,提高本市农产品生产的组织化、规模化水平。鼓励批发市场、物流配送中心和全国规模化、组织化程度较高的农产品生产基地对接。在促进连锁超市规模化、组织化进一步提升的基础上,着力提升菜市场分销体系组织化、规模化水平,发展连锁经营。鼓励农产品生产组织、批发市场建立直营的社区分销网络,鼓励批发市场和国有企业通过参资入股等方式控制、稳定社区菜市场经营方向,必要条件下对菜市场进行企业化改造。

  (三)提升发展

  推进9大批发市场“八大中心”建设,在提升结算、信息、检测、安全监控和废弃物处理五项功能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加工、储藏和配送三项功能。随着农产品生产前端和零售末端组织化、规模化水平的提高,鼓励有条件的批发市场逐步提高农产品标准化和包装规范化,实行大交易商间的电子结算,探索适当品种的拍卖、电子定货等现代交易方式。

  五、空间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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