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
单位
| 主要任务指标
| 责任领导
| 完成时间
| 配合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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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城区、东山区、揭阳经济开发试验区
榕城区、东山区、揭阳经济开发试验区
榕城区、东山区、揭阳经济开发试验区
榕城区、东山区、揭阳经济开发试验区
榕城区、东山区、揭阳经济开发试验区
| 1、组织管理方面:健全各级爱卫会组织,落实区级爱卫会办公室与所承担工作任务相适应的编制、人员、经费和工作条件;街道办事处(镇)配备专职爱卫工作人员,社区(居委会、村)等基层单位配备兼职爱国卫生工作人员;各区设立群众卫生问题投诉平台(投诉电话,专人接听、受理),畅通群众投诉渠道,认真办理群众投诉,群众反映问题解决或答复率≥90%,群众对辖区卫生状况满意率≥90%。落实社区居委会组织各种形式的义务监督员或志愿者参加创卫活动。负责辖区内的创卫宣传广告牌设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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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政府(管委会)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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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开始
2012年10月底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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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健康教育方面:健全区级健康教育机构和网络,落实必要工作经费,社区、医院、学校等健康教育网络发挥作用;中、小学校按照教育部《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要求开设健康教育课,有关资料、设施齐全,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80%,14岁以下儿童蛔虫感染率≤3%;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针对性开展健康教育,住院病人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80%;街道、社区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居民健康基本知识知晓率和≥80%、健康生活方式与行为形成率≥70%、基本技能掌握率≥70%;区属各行业结合本单位特点开展有关职业病防治、疾病预防、卫生保健、控制吸烟等方面健康教育活动,职工相关
卫生知识知晓率≥80%;区属车站、港口、广场等大型公共场所设立有电子屏幕和公益广告,有健康教育内容;辖区内无烟草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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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政府(管委会)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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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开始
2012年10月底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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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市工商局、市执法局、市疾控中心、市健康教育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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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市容环境卫生方面: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机构健全,职责明确,管理规范,经费落实,编制有区级市容环境卫生专业规划,市容环境卫生达到《城市容貌标准》要求;主次干道和街巷路面平整,路面硬化率达到98%以上,下水道无垃圾堵塞,沿街单位“门前三包”等责任制度落实,车辆停放整齐,无卫生死角,主次干道按50-80米配备果皮箱1个并定期进行清洗;街道两侧建筑物整洁美观,无乱张贴、乱涂写、乱设摊点,广告、牌匾设置规范;居民楼房阳台屋顶无乱堆放和乱挂衣物,居民区无残垣断壁、乱搭建、垃圾渣土暴露和违章饲养畜禽;辖区清扫保洁制度落实,全面实行垃圾袋装上门收集制度,定时定点收运,生活垃圾日产日清,主要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12小时,一般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8小时,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含高压冲水)≥20%;垃圾、粪便收集运输全面密闭化,生活垃圾、粪便管理和污染防治符合要求;按照每平方公里配备1个垃圾中转站和3个公共厕所的标准配备公共厕所、垃圾中转站,生活垃圾中转站、公共厕所等环卫设施符合要求,布局合理(特别要保证主要交通路口、公共汽车首末站、汽车客运站、火车站等重点部位有公厕),管理规范;主次干路、行人交通量大的道路沿线、公共汽车首末站、汽车客运站、火车站、码头、旅游景点所设置的公厕不低于二类标准;环卫设施标志标示规范;辖区内内河(河涌)和引榕干渠沿岸环境卫生得到全面整治。定期组织对辖区内公共环境的“牛皮癣”进行清理,配合市执法局、住建局在适当地方设置“小广告张贴栏”,减少乱张贴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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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政府(管委会)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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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开始
2012年10月底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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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局、市执法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乡规划局、市水务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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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市场管理:各类市场规划科学、管理规范,商品划行归市,摊位摆放整齐,无占道经营;市场内及周边食品经营户食品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市场有卫生管理和保洁人员,环卫设施齐全,给、排水设施完善,公厕、垃圾站建设符合卫生要求,各下水道口安装有“防蚊闸”装置;市场设有专门的卫生管理部门和蔬菜农药现场检测机构,适时开展监管和检测工作;经营食品的摊位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和《集贸市场食品卫生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亮证经营;严格控制活禽的销售,有活禽销售的市场设立相对独立的活禽销售和屠宰区域,实行隔离屠宰,污物(水)处置和消毒设施完善,无违禁野生动物销售;配合市、区执法局加强对流动摊档和烧烤档的管理,采取有效措施设置临时便民市场和疏导点;达到《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服务管理规范》要求的农副产品市场≥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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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政府(管委会)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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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开始
2012年10月底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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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商局、市执法局、市农业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物业总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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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方面:负责落实辖区内村(居)委会和住宅区在各下水道口安装“防蚊闸”装置,定期开展消灭“四害”孳生地活动;组织各单位、社会各界、村(居)委员会按照《广东省除“四害”管理规定》的要求,每年4、10月各组织开展一次统一除“四害”活动,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得到有效控制,有三项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另一项不超过国家标准的三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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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政府(管委会)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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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8月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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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局(市爱卫办)、市疾控中心、
市住建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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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单位、居民区卫生方面:单位卫生工作纳入社区统一管理;社区和单位有卫生管理组织和卫生管理制度, 路面硬化、无露天垃圾池、垃圾密闭收集运输、污水沟全面密封、有污水排放设施,下水道口安装有“防蚊闸”装置; 经常组织居民和单位干部职工搞好环境卫生和绿化美化,定期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每年组织一次卫生先进单位、卫生先进家庭(户)评选工作,档案资料齐全;饲养宠物和鸟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定期进行免疫接种,粪便不污染环境;各种车辆停放整齐;80%以上社区的环境得到有效的整治;市场、饮食摊点等商业服务设施设置合理,管理规范,无占道经营现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健全,房屋设置、人员资质符合规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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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政府(管委会)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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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开始
2012年10月底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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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局、市执法局、市卫生局、市公安局、市健教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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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卫生方面:各村设置健康教育设施,卫生与健康知识宣传材料进村入户,村民卫生知识知晓率≥70%;村前屋后废弃池塘(死水塘、河涌)得到有效治理,无臭味、不滋生蚊蝇;各村有卫生保洁人员和制度,村容整洁、路面硬化、无露天垃圾池、垃圾密闭收集运输、污水沟全面密封、有污水排放设施,公厕数量达标并符合卫生要求;村内及周边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摆、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扔乱倒,无违规饲养畜禽;农副产品市场、环境保护和“五小”行业管理符合要求。各区每年要创建2个以上的省级卫生村。试验区要继续采取措施巩固渔湖镇作为省卫生先进镇称号创建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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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政府(管委会)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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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开始
2012年10月底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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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局、市住建局、市执法局、市工商局、市环保局、市农业局、市物业总站、市健教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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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其他方面:落实好所属工地围档管理;区属待建工地管理到位,无乱倒垃圾和乱搭乱建;实行生猪、牛、羊、禽类定点屠宰,无注水肉和病畜肉上市,定点屠宰点(厂)符合卫生及动物防疫要求,有严格的检疫程序,工作规范,档案资料齐全;加快推进“三旧改造”和榕城区西片改造进度;落实所属医疗卫生单位按要求做好传染病防治工作;加大自愿无偿献血工作力度,保证辖区内自愿无偿献血率达到90%以上。配合做好食品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工作。每年开展一次区、街道、社区的卫生先进单位、卫生先进户评选活动,并进行通报。榕城区、东山区要分别建设配套好仙梅片区污水处理厂和磐东污水处理厂及其管网,试验区要落实好辖区内截污次、支管网建设。各区要落实专人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的要求,做好辖区内历年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和装订成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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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政府(管委会)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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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开始
2012年10月底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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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局、市水务局、市卫生局、市经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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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
办公室
| 1、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决定》和《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把爱国卫生工作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纳入每年市政府议事日程和政府工作报告,市领导不定期参与爱卫和创卫活动。负责将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纳入各区和市直各有关单位领导班子效绩考核内容。
2、负责督促、指导市政府有关组成部门制订、完善有关城市管理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审查和发布本市城市管理和爱国卫生管理法规或规范性文件。
3、牵头做好理顺市区环卫管理、执法等城市管理体制有关工作。
4、负责审核有关上报国家、省的创卫材料和市领导讲话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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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盛发
叶少明、林丽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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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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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改局、市法制局、市卫生局、市住建局、市城乡规划局、市执法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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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创卫办
| 负责督办各区各有关部门落实爱卫和创卫任务情况,掌握创建工作进展情况。
| 林丽娇
| 2011年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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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监察局
| 协助市创卫指挥部对各级各单位推进创卫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不力、责任不落实、消极应付、相互推诿而影响整体进度和创卫全局的单位及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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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盛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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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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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创卫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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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局(含市房管局、园林绿化管理处)
| 1、牵头制订出台市区市容环境卫生专业规划、城市绿化美化等市政建设规划。有关指标达到《城市容貌标准》要求,即建成区道路硬底化率≥98%、绿化覆盖率≥36%、绿地率≥31%、人均公共绿地面积≥8.5平方米、路灯亮化率≥98%以及环卫设施配套达到相关标准要求等。
2、协助市政府理顺和优化市区环卫管理体制,减少管理中出现的扯皮和推诿现象。
3、加快市区截污次、支管网的建设、配套。
4、按照每平方公里配备1个垃圾中转站和3个公共厕所的标准,制订和完善市区环卫设施建设配套方案并协调各区政府(管委会)抓好落实,保证布局合理(特别要保证主要交通路口、公共汽车首末站、汽车客运站、火车站等重点部位有公厕),管理和配套规范。落实市区新建小区、“三旧”改造小区按规定配套垃圾转运站和公厕等环卫设施,作为竣工验收的条件之一,并邀请当地环卫部门参与设计、验收。
5、制订和实施好城市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的中、长期规划。完善垃圾处理场管理和配套,2012年底前建成市区粪便无害化处理场,保证市区生活垃圾和粪便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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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盛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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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开始
2012年10月底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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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区政府(管委会)、市城乡规划局、市水务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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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局(含市房管局、园林绿化管理处)
| 6、负责监督落实在建工地执行封闭管理制度,按《建筑工地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要求落实各项配套,保证建筑工地车辆净车上路。
7、加强城市公用路灯的管理、建设和维护,保证路灯杆身整洁;配合各区做好城区街道小巷的硬化、亮化、排水工作,保证街道路面平整,排水通畅。
8、落实市区新建小区、“三旧”改造小区在小区内各下水道口安装“防蚊闸”装置,并作为竣工验收的条件之一。负责在市管道路和重点部位下水道口安装“防蚊闸”装置,并督促、指导各住宅区、城中村做好安装工作;督促信息、通信、水务、电力、有线电视、公安交警等有关管线使用单位对各自地面、空中管线进行规范管理并落实防“四害”措施。
9、督促、指导居民住宅小区业主和市管公房使用者落实好有关卫生管理措施,配套健康教育和卫生保洁设施,定期(每月一次)开展以除“四害”为主题的爱国卫生运动;每年开展卫生先进小区(户)的评比命名活动,并进行通报。
10、负责做好所辖绿化带等公共环境及设施的卫生保洁(含清理“牛皮癣”)和除四害工作。
11、配合有关单位做好小广告张贴栏、临时市场和烧烤点的设置工作。
12、加强单位办公场所的卫生管理、除“四害” 和“牛皮癣”清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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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盛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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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开始
2012年10月底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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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区政府(管委会)、市城乡规划局、市水务局、市执法局、市爱卫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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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1、制订和完善有关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方面的规章制度并报市政府审批发布。
2、坚决取缔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摆摊设点、乱挂衣物、乱写乱画乱贴等现象,规范广告、牌匾设置,保证主要街道两侧建筑物整洁美观,重点场所(如集贸市场)周围秩序井然。
3、加强对沿街单位和铺户执行“门前三包”等制度情况的监督执法,坚决取缔乱扔垃圾、乱停车等行为,保证沿街单位和铺户门面整齐、人行道整洁、车辆停放整齐。
4、加强市区建筑工地“泥头车”和零散小工地日常管理,保证建筑垃圾不散落大街小巷。
5、加大对市区废品回收站的管理和监督力度,保证其不影响市容;取缔流动洗车点和不符合要求的洗车场;按照城市管理有关规定规范市区三轮车上路营运行为。
6、加强对流动摊点(包括食品摊贩、烧烤档)管理,协调各区和有关部门采取设置临时便民市场和烧烤点等形式进行疏导;取缔牛羊上街挤奶行为。
7、加大对乱张贴行动的执法力度,并牵头各区和市住建局在适当地方开辟便民服务类小广告张贴栏,引导内容合法的城市“牛皮癣”浮出水面。
8、牵头各区和有关部门定期对市区道路路肩违规坡道进行清理。
9、牵头清理市区烟草广告,保证辖区内无烟草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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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盛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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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开始
2012年10月底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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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区政府(管委会)、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住建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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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局(包括市疾控中心、市健康教育所、市卫生监督所、市爱卫办
市卫生局(包括市疾控中心、市健康教育所、市卫生监督所、市爱卫办)
市卫生局(包括市疾控中心、市健康教育所、市卫生监督所、市爱卫办)
| 1、传染病管理方面:认真贯彻《传染病防治法》,按要求完善疾控机构建设配套;免疫接种单位条件符合国家规定要求,预防接种规范,安全注射率100%;有流动人口免疫规划管理办法,居住期限3个月以上流动人口儿童建卡、建证率达到95%;托幼机构、学校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规定开展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全程接种率达到95%。医疗机构设有负责传染病管理的专门部门和人员,有健全的控制院内感染制度、疫情登记和报告制度,门诊日志齐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立感染性疾病科,其他医院设立传染病预检分诊点;医疗卫生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统一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医源性污水的处理排放符合国家有关要求。全市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和中心乡镇卫生院实行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疫情报告及时,处理规范;医疗机构法定传染病漏报率<2%;近两年没有因防控措施不力导致甲、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重大疾病控制按期完成国家规划要求。 临床用血100%来自无偿献血,其中自愿无偿献血≥90%。市政府将打击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和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工作纳入政府工作考核目标;辖区内医疗机构审批和日常监管资料齐全;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和非法医疗广告得到有效治理,医疗服务市场秩序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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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丽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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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开始
2012年10月底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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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文广新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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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共场所卫生和饮用水卫生方面:卫生监督机构建设达到规定要求,设备、编制、经费满足工作需要;认真贯彻执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工作有计划,有总结。卫生监督、监测和技术指导规范,资料齐全。各类公共场所 “三证齐全”(卫生许可证、健康证、培训证),卫生管理符合要求,卫生管理制度健全,设有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经营场所室内外环境整洁,公共用品的清洗、消毒措施落实,卫生设施(清洗、消毒、保洁、通风、照明和排水等)和各项卫生指标达到国家有关标准要求。市政供水、自备供水管理规范,自身检测和卫生监督、监测资料齐全,有水污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二次供水单位的水质管理有专(兼)职管理人员和管理制度,定期清洗、消毒(不得少于2次/年),每次有常规检测指标的卫生监测报告,各项水质指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供水设施符合《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的要求,资料齐全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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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丽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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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开始
2012年10月底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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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编办、市财政局、
市水务局、市文广新局、市工商局、市住建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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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方面:按照《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的要求,牵头做好病媒生物的预防控制工作。市疾控中心做好市区“四害”密度监测数据资料记录存档工作, 指导城区除“四害” 消杀工作,通过综合防制, 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要得到有效控制,有三项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另一项不得超过国家标准的三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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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丽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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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开始
2012年10月底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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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区政府(管委会)、市直及上级驻揭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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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健康教育方面:市健康教育所能够承担起业务技术指导中心的职责,社区、医院、学校等健康教育网络健全并能够发挥作用。积极组织和指导各行各业开展多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和控烟活动,各种人群健康知识知晓率达到要求,其中,市直医疗单位住院病人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80%,市直单位职工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80%。指导和落实市卫生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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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丽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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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开始
2012年10月底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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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区政府(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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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食品安全方面: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管工作机制和部门协调配合机制,每年食品安全工作有计划和总结,各项协调工作措施落实;制定重大食物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工作规范,食品安全事故及时报告处置,连续三年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有关资料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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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小辉、林丽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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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开始
2012年10月底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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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食品安全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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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的要求,做好历年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所负责项目的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和装订成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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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丽娇
| 2012年10月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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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 加强对餐饮消费环节的监管,建立健全餐饮消费环节的监管工作机制,每年监管工作有计划和总结;餐饮和集体食堂经营者均纳入监管范围,取得有效证照;市区餐饮业、集体食堂实施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95%。各经营单位有健全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经营场所布局和工艺流程合理,各种卫生设施齐全,内外环境卫生整洁,无交叉污染;食品采购、储存、销售符合要求;凉菜制作和蛋糕裱花场所,要设置专间和二次更衣间;从业人员经过体检、培训,取得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从业人员“五病”调离率达到100%。餐饮经营单位有防蝇、防尘、防鼠、防潮设施,定期进行除“四害”工作,使“四害”密度符合国家标准。按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无违法添加现象;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符合要求。要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的要求,做好历年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和装订成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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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小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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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开始
2012年10月底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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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区政府(管委会)、市卫生局(市爱卫办、市疾控中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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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商局
| 加强对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建立健全流通环节的监管工作机制,每年监管工作有计划和总结;食品流通环节经营者均纳入监管范围,取得有效证照。食品经营企业有保证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具有与经营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场所,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内外环境卫生整洁,无交叉污染;食品采购、储存、销售符合要求;从业人员经过体检、培训,取得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从业人员“五病”调离率达到100%;食品经营单位有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设施,不得用药灭鼠。督促各区和市物业总站加强市区集贸市场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指导和监督市场开办者制定和实施科学的市场管理制度,做到商品经营划行归市、文明经商、秩序良好,无违禁野生动物销售,市场内活禽实行隔离屠宰;指导和监督市场开办者完善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内卫生设施、公厕、垃圾处理、污水处理、消毒设施、排水设施和防蝇、防鼠设施,定期进行除“四害”工作,使“四害”密度符合国家标准。加强各种广告监督管理,城区范围内无烟草广告。督促市区各工商经营单位参与创卫工作。加强单位办公场所的卫生管理、除“四害” 和“牛皮癣”清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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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小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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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开始
2012年10月底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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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区政府(管委会)、市物业总站、市卫生局(市爱卫办、市疾控中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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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质监局
市质监局
| 加强对食品生产环节的监管,建立健全流通环节的监管工作机制,每年监管工作有计划和总结;食品生产企业均纳入监管范围,取得有效证照。经营单位有健全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生产场所布局和工艺流程合理,各种卫生设施齐全;内外环境卫生整洁,无交叉污染;食品采购、储存、销售符合要求;从业人员经过体检、培训,取得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从业人员“五病”调离率达到100%。食品生产单位有防蝇、防尘、防鼠、防潮设施,定期进行除“四害”工作,使“四害”密度符合国家标准。按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无违法添加现象;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符合要求。加强单位办公场所的卫生管理、除“四害” 和“牛皮癣”清理工作。要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的要求,做好历年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和装订成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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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小辉
刘小辉
| 2011年开始
2012年10月底完成
2011年开始
2012年10月底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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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局(市爱卫办、市疾控中心)等
市卫生局(市爱卫办、市疾控中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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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局
| 加强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监管;协助各农贸市场按要求做好对生禽畜销售管理;按规范做好农副产品检验检测工作。要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的要求,做好历年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和装订成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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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水利
| 2011年开始
2012年10月底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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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海洋与渔业局
| 加强水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指导水产品市场的规划和建设;做好榕江南河市区河段河坡卫生保洁工作。加强单位办公场所的卫生管理、除“四害” 和“牛皮癣”清理工作。要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的要求,做好历年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和装订成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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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水利
| 2011年开始
2012年10月底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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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水务局
| 继续完善市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和主干管网建设、管理,并启动二期工程建设;督促、指导榕城区、东山区加快所属污水处理厂的建设配套,保证到2012年市区生活污水处理率≥85%。按规范完善市区二家自来水公司的配套及有关自检数据资料收集工作。做好榕江北河市区河段河坡卫生保洁工作;做好引榕干渠市区段河面的保洁工作。加强单位办公场所的卫生管理、除“四害” 和“牛皮癣”清理工作。要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的要求,做好历年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和装订成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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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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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开始
2012年10月底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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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局、市环保局、三区政府(管委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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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
| 整治和维护市区交通秩序,教育行人遵守交通规则;落实交警支队在非机动车道上划出更多的停车位,解决车辆停放问题;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城市管理执法;加强市区建筑工地“泥头车”管理;市区主要干道上的交通护栏标线、标牌明确规范;加强市区内的犬类管理,组织开展垃圾广告专项打击;配合环保部门对机动车辆尾气的监测和治理工作,依法为开展创建工作提供保障,对暴力妨碍、阻挠执法,依法采取措施,及时有效维护社会治安财产。加强单位办公场所的卫生管理、除“四害” 和“牛皮癣”清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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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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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开始
2012年10月底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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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局、市执法局、市环保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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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
| 1、市直中、小学校将健康教育课纳入教学计划,并按照教育部《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要求开设健康教育课,配备相应的教学设施并做好有关资料收集和积累;注重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行为,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80%;中专、中等职业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学生蛔虫感染率普查工作,14岁以下儿童蛔虫感染率≤3%。
2、督促指导各区学校加强健康教育工作。
3、落实所属学校加强单位办公场所的卫生管理、除“四害” 和“牛皮癣”清理工作。
4、要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的要求,做好历年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和装订成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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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丽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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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开始
2012年10月底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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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局(市爱卫办、市疾控中心、市健康教育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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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环保局
| 进一步完善医疗废物集中处理单位配套和管理;制定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做好大气、污水、噪声、固体废弃物的治理工作,使城区空气质量、饮用水水源水质、区域环境噪声、空气中吸入颗粒物平均值、工业废水排放率、城市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等指标达到国家标准;做好市区水环境污染治理。近三年城市市域内未发生重大、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上一年无重大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案件。加强单位办公场所的卫生管理、除“四害” 和“牛皮癣”清理工作。做好历年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和装订成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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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盛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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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开始
2012年10月底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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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水务局、市卫生局、市执法局、三区政府(管委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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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经信局
| 市区全面实行生猪定点屠宰,生猪定点屠宰点(厂)符合卫生及动物防疫要求,有严格的检疫程序,工作规范,屠宰场及周边环境卫生整洁,废弃物按要求进行无害化处理,除“四害”措施落实,档案资料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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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小辉
| 2011年开始
2012年10月底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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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区政府(管委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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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土资源局
| 负责落实市区闲置土地业主对闲置土地实施围档管理,除“四害”措施落实。加强单位办公场所的卫生管理、除“四害” 和“牛皮癣”清理工作。要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的要求,做好历年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和装订成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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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盛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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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0月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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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区政府(管委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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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局
| 市区各交通公共场所设有健康教育专栏,每季度更换一次宣传内容;各交通经营单位应持有有效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卫生管理制度健全;单位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和设施达到国家有关标准要求;交通公共场所室内应禁止吸烟,公共用品应按要求清洗消毒;交通公共场所定期开展除“四害”活动;落实专人对所属公共交通设施(如候车室或候车室亭)的“牛皮癣”进行清理。当地居民和过往旅客对车站、码头、机场卫生状况满意率达90%以上。所有公共交通工具要张贴有创卫宣传标语。加强单位办公场所的卫生管理、除“四害” 和“牛皮癣”清理工作。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的要求,做好历年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和装订成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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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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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开始
2012年10月底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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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局、市执法局、市国资委、市卫生监督所、市健教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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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局(含粮食局)
| 负责将爱国卫生工作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市区粮食加工仓储单位有防蝇、防尘、防鼠、防潮设施,生产经营过程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定期开展除“四害”工作,有专(兼)职除四害工作人员,责任落实,工作经费有保证;除四害工作资料完整,监督监测数据可靠,能够充分反映日常工作开展情况。要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的要求,做好历年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和装订成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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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澄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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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开始
2012年10月底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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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按规定落实满足工作需要的市爱卫办、健康教育所等创卫相关单位的机构、机构级别、人员编制等工作。加强单位办公场所的卫生管理、除“四害” 和“牛皮癣”清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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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少明、
陈澄民
| 2011年开始
2012年10月底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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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路局
| 负责做好市区出入口和周边公路及沿线绿化带卫生保洁和养护工作。加强单位办公场所的卫生管理、除“四害” 和“牛皮癣”清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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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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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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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资委和市物业总站
| 负责所辖集贸市场的改造升级,保证环境卫生整洁,生熟档分开,经营划行归市,重点摊档配备垃圾桶,熟食摊档配备防蝇拍等设施,除“四害”措施得到全面落实。指导各区做好集贸市场的改造升级。国资委要落实所属企业对所属公共设施(如公交车候车亭)的“牛皮癣”进行清理并张贴(悬挂)有关创卫宣传标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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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澄民
| 2011年开始
2012年10月底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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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商局、市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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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
| 负责落实爱卫、创卫工作经费;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创卫相关项目建设。加强单位办公场所的卫生管理、除“四害” 和“牛皮癣”清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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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澄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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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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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揭阳市委、总工会、妇联
| 充分发挥青年团员、妇女和志愿者的积极作用,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创卫志愿服务活动和与创卫相关的评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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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丽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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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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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宣传部、揭阳日报和揭阳广播电视台
| 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和各种文化娱乐活动,开展市民素质教育、健康教育、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控制吸烟等宣传活动,提高市民文明素质。揭阳日报和揭阳广播电视台要开辟健康教育专栏或专题节目,每周播放和刊登健康教育、预防疾病知识,并落实专人做好录音(像)带、文字等资料收集工作。各新闻媒体要每天刊播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宣传标语,及时宣传报道我市创卫活动情况,运用正面引导、反面曝光、跟踪报道等方法,加强城市环境卫生保洁知识的宣传报道。揭阳广播电视台要利用《民生热线》栏目,做好接受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投诉、跟踪报道,并做好有关投诉信息和节目资料收集保存。揭阳广播电视台负责收集创建过程有关活动影像资料并负责制作揭阳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申报专题片;揭阳日报社负责落实专人收集创建过程有关活动相片资料并提供给市创卫办制作申报画册。加强单位办公场所的卫生管理、除“四害” 和“牛皮癣”清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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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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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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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火车站
| 火车站候车室设有健康教育专栏,每季度更换一次宣传内容(并做好资料收集);公共场所持有有效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卫生管理制度和设施健全;站场内外的卫生保洁和卫生设施达到国家有关标准要求;室内应禁止吸烟;站场内外和沿途铁轨定期开展除“四害”活动;站场内外无“牛皮癣”。要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的要求,做好历年来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和装订成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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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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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开始
2012年10月底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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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文广新局、市体育局
| 按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督促指导各种娱乐场所、体育运动健身场所、公共图书馆、网吧等场所落实卫生管理、禁烟和除“四害”工作;督促娱乐场所、体育运动健身场所、公共图书馆、网吧等设立健康教育宣传栏,每季更换宣传内容,并做好资料收集。利用各种文化娱乐、体育健身等形式,开展市民素质健康教育和控制吸烟等活动。督促所管理的公共场所配合市卫生监督所做好卫生监督工作。督促所辖公共场所定期开展“牛皮癣”清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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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少明
林丽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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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开始
2012年10月底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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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监督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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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旅游局
| 督促城区旅游景点、接待宾馆和饭店做好环境卫生工作,落实各旅行社做好创卫宣传工作。加强单位办公场所的卫生管理、除“四害” 和“牛皮癣”清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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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少明
| 2011年开始
2012年10月底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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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林业局和黄岐山森林公园管理处
| 市林业局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绿化工作。黄岐山森林公园管理处要负责做好黄岐山森林公园卫生保洁和有关设施配备工作,定期清理“牛皮癣”,并在景区内设置创卫宣传广告牌和健康教育宣传栏,每季更换宣传内容,并做好资料收集。加强单位办公场所的卫生管理、除“四害” 和“牛皮癣”清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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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水利
| 2011年开始
2012年10月底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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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乡规划局
| 按照《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和《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等要求,把市容环境卫生设施建设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中,保证合理布局,满足群众生活需要。要按照每平方公里配备1个垃圾中转站和3个公共厕所的标准,对市区现有环卫设施总体规划进行适当调整并配合相关部门抓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单位办公场所的卫生管理、除“四害” 和“牛皮癣”清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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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盛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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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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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区政府(管委会)和市住建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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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 做好市机关办公大院和负责管理的干部生活小区的卫生管理、除“四害” 和“牛皮癣”清理工作。按规范做好政府机关食堂的管理配套。在大院和小区内设置创卫宣传广告牌和健康教育宣传栏,每季更换宣传内容,并做好资料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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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盛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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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开始
2012年10月底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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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
| 加强单位办公场所的卫生管理、除“四害” 和“牛皮癣”清理工作。倡导文明殡葬,防止殡葬活动对市区环境造成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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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少明
| 2011年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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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军分区
| 动员、组织驻揭部队和武警官兵参加创卫活动。做好驻地和武警营地的卫生管理和除“四害”工作。
| 黄水利
| 2011年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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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职业技术学院
| 1、 做好校区内外环境的卫生管理、除“四害”和“牛皮癣”清理工作。
2、 在学校内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每季更换宣传内容,并做好存底资料收集。
3、 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注重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行为,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80%,并做好有关资料收集和积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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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丽娇
| 2011年开始
2012年10月底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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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局、市健康教育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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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揭阳公司、中国移动揭阳公司、中国联通揭阳公司、南方电网揭阳公司
| 加强单位办公场所的卫生管理、除“四害” 和“牛皮癣”清理工作。各电信运营商要通过短信等形式开展创卫宣传。定期组织对市区内各自设置的电信设备外壳、变电箱、电线杆、电话亭上的“牛皮癣”进行清理保洁;对市区设置的地下线路管道做好防“四害”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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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小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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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开始
2012年10月底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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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其他部门和上级驻揭各单位
| 服从辖区的统一安排,落实好“门前三包”制度;做好本单位健康教育、除“四害”、食堂卫生、环境卫生管理、“牛皮癣”清理工作。完成市创建办和辖区政府及街道办事处交给的创卫工作任务。做好有关资料收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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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各分管领导
| 2011年开始
2012年10月底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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