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铁岭市水利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六)组织、指导全市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并仲裁县(市)区间的水事纠纷。

  (七)承担水利资金和水利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提出有关水利价格和收费的建议;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和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并组织实施。

  (八)组织编制、审查全市大中型和跨县(市)区的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监督实施国家和省、市有关水利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和水利工程规程、规范。

  (九)组织、指导全市水利设施、水域的管理与保护;组织指导市内大中型河流的治理和开发;办理市际河流的有关事务;组织建设和管理具有控制性或跨县(市)区的重要水利工程。

  (十)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管。

  (十一)组织指导全市农村水利、饮水安全及村镇供排水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指导全市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十二)组织全市水土保持工作;研究制定水土保持规划,组织水土流失监测和综合防治。

  (十三)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市防洪和抗旱工作,对大中型河流及重点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编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十四)负责全市性的水利科技、教育及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指导全市水利职工队伍建设。

  (十五)组织建设和管理水利系统的水电站;组织协调农村水电电气化工作;指导全市水利行业的供水和水电工作。

  (十六)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水利工程移民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全市水利工程移民行业管理工作。

  (十七)承担保护渔业水域环境监管的责任;组织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指导渔业水域、宜渔湿地以及渔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

  (十八)负责组织渔业调查研究,推进渔业科技创新,组织实施全市渔业的基础调查和综合调查;组织实施渔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组织引进渔业先进技术,指导水产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负责渔业新品种保护;拟订渔业行业地方技术标准、规范和办法,管理渔业计量工作。

  (十九)负责渔业防灾减灾,监测、发布渔业灾情,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及灾后生产恢复。

  (二十)负责指导全市渔业养殖、渔业捕捞生产和水产加工流通;提出渔业保护政策建议,组织落实促进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指导渔业标准化生产和健康养殖;拟订渔业产业化经营发展规划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扶持渔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渔村合作经侪组织和行业协会建设与发展;培育、保护和发展水产品品牌;负责水产苗种监督管理工作,查处违法活动;组织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工作。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