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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粮食应急预案的通知


  主要职责:

  (1)决定启动或结束粮食应急响应,开展应急处置。

  (2)指导和督查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粮食应急工作。

  (3)负责粮食应急工作信息发布。

  (4)根据需要,向国家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提出调控申请,并按照《国家粮食应急预案》要求,完成各项应急任务。

  (5)完成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2 省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省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省粮食局,由省粮食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主要职责:

  (1)掌握全省粮食市场动态,判断粮食供求情况和价格趋势,向省指挥部提出应急处置建议。

  (2)根据省指挥部指示,协调指挥部成员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3)综合有关情况,起草粮食应急工作有关文件。

  (4)负责粮食应急工作后勤保障。

  (5)协同有关部门落实实施本预案所需的各项费用。

  (6)完成省人民政府和省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3 省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1)省委宣传部:根据省指挥部的安排,负责组织开展应急新闻报道,做好媒体记者的组织、管理和引导工作。

  (2)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应急粮油的进口。

  (3)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做好铁路运力调度,保障粮食加工和调运的需要。

  (4)省公安厅:维护粮食加工、调运、供应场所的治安秩序,配合有关部门积极预防、妥善处置因粮食应急状态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和社会骚乱。

  (5)省民政厅:及时通报灾情、疫情,确定因灾救济对象,测算救济需求数量,组织发放免费供应的粮食。

  (6)省财政厅:安排、审核实施本预案所需费用,专款专用,确保及时足额到位。

  (7)省交通运输厅: 组织道路抢修、维护,保障公路运输畅通,根据粮食应急工作的需要及时安排落实应急粮食的公路运输。

  (8)省农业厅:及时采取有力措施,稳定粮食生产,努力增加粮食产量,促进省内产需的基本平衡。

  (9)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加强粮食市场以及流通环节粮油食品安全的监管,依法打击囤积居奇、欺行霸市等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10)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对粮食加工环节进行监管,严肃查处以次充好、掺杂使假等违法违规行为。

  (11)省粮食局:负责粮食市场调控和供应工作,完善省级储备粮的管理和动用机制,及时提出动用省级储备粮建议,并负责动用计划的执行;会同物价等有关部门对粮情监测预测,收集掌握全省及国内外有关粮油供求信息,分析预测市场行情,并及时向省人民政府和省指挥部提出预警意见;负责组织实施应急粮油采购、加工、调运和销售。对粮油经营者在应急工作中应承担的义务、执行的规定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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