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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财政“十二五”发展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财政“十二五”发展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青政办[2011]151号)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青海财政“十二五”发展规划(2011-2015年)》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一一年七月十四日

青海财政“十二五”发展规划
(2011-2015年)

  “十二五”时期(2011-2015年)是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根据《青海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和《国家财政“十二五”规划纲要》精神,特制定本规划。
  一、“十一五”时期财政改革发展的基本情况
  “十一五”时期,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财政部的大力支持下,全省各级财政部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科学发展、生态保护和改善民生三大历史任务,紧紧抓住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和中央支持藏区发展及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等历史机遇,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努力克服玉树特大地震灾害等带来的不利影响,不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支持经济发展和发展方式转变,努力做大财政“蛋糕”,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支持经济社会重点领域的改革,积极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强化预算管理和财政监督,圆满完成了“十一五”财政发展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一)财政收支规模不断扩大,财政实力显著增强。各级财政部门积极协调税务等执收部门依法加强收入征管,努力促进一般预算收入快速稳定增长的同时,认真做好争取中央财政支持工作,不断壮大财力总量,全省财政实力实现了历史大跨越。一是财政收入快速增长。“十一五”末,全省一般预算收入突破200亿元大关,完成 205亿元,一般预算收入占GDP的比重由“十五”末的11.7%提高到15.2%。全省五年累计完成一般预算收入701.5亿元,比“十五”时期增加472.5亿元,年均增长26.5%。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累计完成368.5亿元,比“十五”时期增加242.7亿元,年均增长26.7%。税收在财政收入中的主体地位进一步巩固,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资源税等主体税种显示出强劲的增长势头,占税收收入比重分别达到 23.8%、35.8%、12%和8.6%。二是中央补助收入大幅度增长。全省五年累计争取中央财政各类补助资金1693亿元,比“十五”时期增加 1126.5亿元,年均增长22.3%。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893亿元,比“十五”时期增加 788亿元,年均增长53.4%;专项转移支付补助 729亿元,比“十五”时期增加583亿元,年均增长37.9%。争取中央代理发行政府债券62亿元,落实国债转贷改拨款13.75亿元。三是财力总量再上新台阶。“十一五”末,全省总财力突破800亿元大关,达到863亿元,比“十五”末增加646亿元,年均增长31.8%。财力总量的快速增加,为全省各项改革顺利推进和经济社会快速协调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撑。四是支出规模不断扩大。全省五年累计完成财政支出2091亿元,是“十五”期间财政支出总量的3.2倍,年均增长34.2%,增幅比“十五”期间多20.6个百分点。财政支出增幅明显高于GDP的增幅,占GDP的比重也同步提高,由“十五”末的 31.3%上升到55.1%。支出结构不断优化,较好地保障了“扩内需、保增长、调结构、推改革、惠民生、促和谐”等方面的资金需求。
  (二)财政投入方式不断创新,支持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发展。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扩大内需积极财政政策,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努力创新投入方式,确保了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一是加大政府公共投资力度。五年累计投入资金152.22亿元,支持青藏铁路西格段增建二线工程、西宁机场二期改扩建工程、兰新第二双线、西宁火车站改造、“引大济湟”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和城镇垃圾处理、湟水流域污水处理厂及青海大剧院、青海科技馆等公益性项目建设,进一步改善基础条件,夯实了发展基础。二是加大产业转型升级的支持力度。五年间累计投入资金107.3亿元,用于支持循环经济、节能减排、科技创新、技术改造、新型产业和中小企业发展,有效地促进了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结构优化。同时,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累计缓征困难企业税费、减免各类税费169.8亿元,帮助企业渡过难关。三是刺激消费拉动经济增长。及时出台了《关于促进消费升级推动经济发展的意见》,努力推进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调整和提高家电、农机、汽车下乡补助标准,支持城乡居民住房建设,促进了城乡消费较快增长。四是支持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发挥政府信用平台对社会资金的“撬动”作用,在规范管理的基础上,通过注入资本金、注入优质资产等方式,支持做大做强;支持搭建支农信用担保、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和创业小额贷款担保三个融资平台,增强融资担保能力,改善融资担保环境,促进多元投入支持发展格局的形成。
  (三)财政政策支持体系不断完善,推动区域发展战略取得新进展。各级财政部门进一步健全完善财政政策体系,加大财政对促进区域发展的支持力度。一是及时出台财政支持推进“四区两带一线”发展的政策意见,明确了推进东部城市群建设、相关试验区(示范区)建设和服务业、旅游业等十二个方面的资金投向和支持重点。二是全力支持三江源及青海湖流域生态保护与建设等项目顺利实施,积极探索建立三江源生态补偿机制,制定出台《关于探索建立三江源生态补偿机制的若干意见》和《三江源生态补偿机制试行办法》,引导和鼓励各级政府及广大农牧民积极参与生态保护与建设,转变发展方式,培育和提升自我发展能力。三是始终坚持财力下移方针,持续加大省对下转移支付力度,补助总量由“十五”末的9.8亿元增加到“十一五”末的45亿元,基层政府保障和改善民生、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明显增强,省内地区间的人均财力差异水平逐步缩小。同时,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建立和实施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基本消化了县级基本财力缺口。四是制定出台支持县域经济社会发展、财政支农投入机制,促进教育优先发展、医疗卫生、文化体育旅游等事业发展的机制,推进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和扶持企业发展等机制,建立了支持循环经济、淘汰落后产能、节能减排和科技自主创新等机制,加大了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和小城镇建设力度,积极推动城乡一体化进程取得成效。
  (四)财政支出结构不断优化,民生保障水平得到有效提升。各级财政部门始终把民生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始终坚持“小财政办大民生”的原则,逐步加大对民生建设的投入力度。“十一五”末,全省各级财政用于民生的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由“十五”末的65%增加到 74%,年均增长40.8%,初步实现了由“吃饭财政”向“民生财政”的重大转变。一是积极推进新农村新牧区建设。五年间,通过建立健全支农投入稳定增长、多元化投入和资金整合等机制,累计投入资金222亿元,支持实施农牧民办实事工程、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农牧业科技创新、产业化经营和扶贫整村推进,持续加大对农牧民培训转移支持力度,全面落实各类惠农强农财政补贴制度,提高了农民直接受益程度,较好地促进了农牧业稳定发展、农牧民持续增收、农牧区全面进步。此外,大幅度增加农牧区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保障性住房等资金投入,积极推动农牧区社会事业发展。二是支持教育优先发展。五年间,累计投入资金255亿元,在“两免一补”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了农牧区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支持实施农牧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和未“普九”县寄宿制学校建设,为如期实现“两基”攻坚任务提供了有力支撑;提高寄宿生和非寄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标准,建立了中等职业教育、普通高中、高校高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全面完成农牧区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和其他债务化解任务;积极支持中小学校布局调整试点、中职教育基础能力建设、青海大学“211工程”和高校重点学科建设,有力地促进了各级各类教育加快发展和办学水平的不断提高。三是支持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五年间,累计投入资金129亿元,支持实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村级卫生室和县乡基层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农牧区新型合作医疗保障制度改革,不断提高保障标准;扩大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覆盖范围,推动学生参保,支持解决国有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医疗保险问题;加强公共卫生应急能力建设,全力保障鼠疫防治和甲型H1N1流感防控等应急支出;继续实施“少生快富”工程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四是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五年间,累计投入资金442亿元,不断提高城乡低保、重点优抚对象保障标准和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支持开展新型农牧区社会养老保险试点,不断调整和提高人均筹资标准,基本解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历史遗留问题,率先在全国实现了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全覆盖;积极实施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并不断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推进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城市廉租房和游牧民定居工程,改善城乡居民住房条件。五是支持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五年累计投入资金 26.7亿元,加大对社会保险、职业培训、职业介绍和公益性岗位等的补贴力度,支持做好普通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和困难群体的培训就业,努力提升就业创业能力,促进和扩大了社会就业。六是促进文体旅游事业加快发展。五年间,累计投入资金53.1亿元,支持实施“文化惠民”,建立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支持打造重点优秀剧目,推动农(牧)家书屋、文化进村入户、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基层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等工程顺利实施;支持体育产业和广播电视村村通,加大对高原特色文化旅游品牌的宣传促销投入。累计投入资金1.2亿元,支持举办“环湖赛”、“青洽会暨郁金香节”、“藏毯会”、“柴推会”等重大经贸文体活动和“大美青海”等省内外宣传推介活动,提高青海知名度和对外形象。七是支持促进社会管理。五年间,累计投入资金110亿元,支持完善政法机关经费保障机制和维稳经费保障长效机制,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青海”等的建设;整合各渠道建设资金8.4亿元,完成了全省乡镇政权机构的办公用房和职工周转房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乡镇政权机构整体服务功能得到明显提升。八是全力保障玉树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积极争取落实应急救援综合财力补助和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盘子;及时制定了支持玉树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财税政策措施的意见,建立了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制度和玉树灾区过渡期财力补助等多项政策,完善了重建贷款担保平台;迅速搭建信息化管理平台,充实基层管理力量,强化各项救灾资金的日常监管,确保了救灾资金安全、有效、规范使用。
  (五)财税改革不断深化,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逐步完善。各级财政部门不断深化财税改革,推动完善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有效保障了财政职能作用的发挥。一是创新财政体制机制。积极探索“省直管县”管理体制改革,将省对下均衡性转移支付等大宗财力性补助资金直接测算到县、拨付到县;积极推动“乡财县管乡用”财政管理方式改革,增强县级财政管理责任;建立和实施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规范县级基本支出行为,帮助消化县级基本财力缺口;注重完善省对下均衡性转移支付办法,稳步
提高了“三江源”等禁止开发和限制开发区所属各县的补助系数。二是加快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全面推进政府收支预算分类科目改革,完善公共财政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积极探索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启动试编了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三是认真落实国家各项税收改革。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统一了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制度,全面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实施成品油税费改革和房产税制度,资源税改革取得重大进展。
  (六)财政管理工作不断推进,科学化精细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各级财政部门根据财政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特点,着力把握财政运行规律,转变管理理念,创新管理方式,不断提高财政管理水平。一是加强预算管理。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建立健全以定员定额为核心的基本支出标准体系,加大综合预算力度,加强项目库建设,推动项目预算滚动管理;强化支出管理,通过采取提前预拨、垫付资金、清理压缩结余结转规模、建立支出定期通报制度等措施,狠抓支出进度;积极探索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建立省对下财政管理绩效考核和教育、支农财政投入奖补机制;全面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健全国库集中支付运行机制,扩大国库集中支付范围和级次;强化对财政资金支付全过程的动态监控,加快推进财税库银税收收入电子缴库横向联网工作,稳步扩大公务卡应用范围;全面推进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部分财政专户资金已纳入预算管理;深化政府采购管理改革,将药品和部分基建工程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加强采购结余资金管理,推进电子化政府采购进程;建立国有资产“公物仓”,严格公务用车“交旧领新”制度;强化政府性债务管理,全面清理核实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妥善处理融资平台公司债务偿还和在建项目后续融资问题,建立健全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和风险预警机制。二是强化财政监督。建立健全覆盖所有政府性资金和财政运行全过程的监督机制,加大对扩大内需投资项目、一般性转移支付、重点民生资金、玉树抗震救灾资金等重点专项资金等的监督检查;认真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全面清理规范和强化预算部门银行账户及财政专户管理,建立健全“小金库”治理的长效机制。三是重视财政基础管理工作。全面推进财政“五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提高财政执法人员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深化财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财政权力运行;推进财政预算信息公开工作,提高财政公开性和透明度;积极推进财政文化建设,扎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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