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南昌慈善日”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洪府厅字〔2011〕30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单位:
2011年2月28日,南昌市人大常委会第33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南昌市人民政府提请审议设立“南昌慈善日”的议案,决定将每年的10月20日设立为“南昌慈善日”。为强化领导,认真组织好首届“南昌慈善日”期间各项慈善公益活动,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南昌慈善日”活动领导小组,具体组成名单如下:
组 长:卢晓健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余根水 市慈善总会副会长
曹吉清 市政府副秘书长
应学全 市民政局局长
耿承军 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副主任
成 员: 刘建忠 市直机关工委副书记
刘 翔 市文明办副主任
李来平 市国资委副主任
詹成龙 市城管委副主任
胡金保 市公安局政治部主任
刘 鹏 市财政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