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加快消防信息化建设。推广应用一体化消防业务信息系统,建设以卫星通信为主要内容的应急通信保障体系。2011年底前,为基层消防监督员、指战员配齐移动终端设备,完成市级移动通信指挥中心建设,建成全市安全保障系统,完善卫星通信系统。2012年底前,完成市级移动通信指挥中心建设,建成全国消防部队异地容灾备份中心。2013年底前,指挥科学、装备齐全、反应快速、处置高效的应急通信保障体系全面建成。
(四)构建消防安全大宣传格局,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
1、建立部门消防宣传协作机制。认真贯彻“全民消防、生命至上”理念,严格落实公安部等九部委联合制定的《
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建立由公安、教育、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文化、广电、安全监管、旅游、文物等部门共同参与的消防宣传教育协作机制。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应将消防知识纳入党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培训内容,组织开展乡镇长、村干部消防安全培训。制定《十堰市全民消防宣传教育纲要》,分类实施不同行业、不同场所、全民参与的宣传教育计划。广播、电视、报刊、电信、网络等媒体应履行消防公益宣传义务,在火灾多发季节、重大节日以及“119”消防宣传日期间积极开展公益消防宣传。科技、司法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纳入科普、普法和就业培训教育内容。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应将消防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纳入建设行业相关执业人员的继续教育和从业人员的岗位培训及考核内容。建设流动宣传车站、消防宣传站、消防教育馆,普及社会消防知识。
2、建立消防信息公开发布制度。建立消防信息定期发布制度、重大灾害事故处置动态信息发布制度和消防舆情快速反应机制。2011年,各地要确定消防新闻发言人,每季度发布一次消防安全信息,客观、及时、准确地反映本地消防安全状况和公安消防部队应急救援工作动态,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建立创新消防舆情正面引导工作机制,加强对涉及消防工作的网络舆情预警防范和监测引导,牢牢把握社会消防宣传的主动权,形成积极向上的主流舆论。
3、开展消防职业教育。积极引导鼓励高等院校和各类职业技术学院,开设消防及相关专业和消防课程,支持社会力量开办消防职业学校或培训机构,采取合作办学、定向培养等方式,加快培养社会消防专业人才。制定实施《十堰市社会消防培训大纲》,全面推进消防安全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加强消防职业资格培训鉴定工作,建立“培训市场化、鉴定专业化、用人法制化”的职业资格运行机制,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和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比例,2011年应达50%以上,2012年应达100%。探索建立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凡从事消防行业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应当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加强对消防行业一般性岗位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将其纳入工会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开展的“职工职业技能大赛”,不断提高从业人员业务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