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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全民国防教育“十二五”专项规划的通知

  --坚持把握时代发展的要求,体现创新性。随着形势的发展变化,国防教育工作必然将会遇到新的情况、新的问题。要发扬与时俱进、改革创新的精神,切实掌握新情况,把握新特点,总结新经验,使国防教育主动适应形势的发展变化。要创新工作机制、理顺工作关系、发掘新的载体,丰富教育内容,把全民国防教育开展得有声有色,紧贴时代脉搏。

  四、保障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对国防教育的组织领导。《国防教育法》指出:“国防教育是建设和巩固国防的基础,是增强民族凝聚力、提高全民素质的重要途径。”新形势下普及和加强国防教育,任务十分繁重。各级党委、政府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把国防教育作为经常性、基础性工作纳入本地区、本单位、本部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纳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统一领导,认真策划部署,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以上国防教育和议军专题会议,及时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国防教育委员会成员调整变动时,应及时予以充实,切实保证国防教育委员会的成员到位,保证国防教育委员会成员单位功能作用的发挥。

  (二)社会各界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全民国防教育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加强全民国防教育,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宣传、教育、文化、民政、司法、人力资源、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等有关部门和工青妇等人民团体,都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做到联系顺畅、沟通有效、协调有力,各司其职,形成强大的社会合力,共同致力于推动全民国防教育的深入发展,形成社会各界支持、全民踊跃参与的国防教育新格局。

  (三)依法推进、规范运行。《国防教育法》、《贵州省国防教育条例》是各级组织实施和全民接受国防教育的法律依据。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基层群众性组织等不同群体要严格履行责任、义务,认真落实规定的教育目标、内容和要求,依法开展教育。各区(市、县)、各部门要从实际出发,健全、完善与《国防教育法》相配套的政策法规,促进国防教育的规范化、法制化,使国防教育的开展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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