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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

  环境优先,统筹发展。坚持以人为本,将民生问题摆上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坚持环境保护与发展综合决策,正确处理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关系,在发展中落实保护,在保护中促进发展。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提高环境准入门槛,严格环境监管,坚持全过程预防,坚决改变先污染后治理、边建设边破坏的状况,从源头预防污染和生态破坏。坚持不欠新账,多还旧账,加大环保投入力度,加快解决历史遗留的环境问题。
  创新机制,强化监管。坚持因地制宜,在不同地区和行业实施有差别的环境政策。落实政府责任,加强部门协作,鼓励全社会参与环境保护。完善环保法规,健全统一、协调、高效的环境管理体制。
  分类指导,整体推进。充分考虑资源承载力和水、气环境容量,落实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强化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全面推进解决全局性、普遍性的环境问题。集中力量、分类指导,解决重点区域、重点流域、重点行业的突出问题、难点问题。
  科技创新,环境友好。坚持科技创新,破解技术瓶颈,提高污染防治的科技支撑能力和水平。积极探索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企业的新路子,实现清洁生产、文明生产和环境友好。
  三、规划体系
  “十二五”环保规划的编制将着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以改善环境质量为切入点,以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为重要突破口,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为保障,在实现环境形势趋好的同时,严格防范环境风险,保障环境安全,改善民生。
  “十二五”环保规划体系充分考虑纵向和横向的衔接问题,将与相关领域规划的衔接和对区县规划的指导作为重要内容,实现我市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在《西安市“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的框架下,编制和实施7个环保子规划和专项工作方案,形成较为完善的环境保护规划体系,以指导“十二五”全市环境保护工作。具体子规划和工作方案有:《西安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西安市“十二五”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西安市“十二五”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西安市“十二五”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西安市“十二五”农村环境保护规划》、《西安市“十二五”环境保护能力建设规划》和《西安市“十二五”环保信息建设规划》。
  四、规划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到2015年,我市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核与辐射安全得到有效监管,基本解决城镇污染和工业污染,饮用水源不安全因素基本消除,环境状况与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相适应;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稳定在300天以上,主要河流控制断面消灭劣Ⅴ类,危害人体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得到初步遏制,生态服务功能得到提升,生态文明观念在全社会进一步增强。
  (二)2015年末主要控制指标
  1.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到2015年年底全市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分别在2010年的基础上削减8.4%、12.2%、7.9%和9.9%以上。
  2.环境质量指标
  ① 水环境
  --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99%以上,做好农村饮用水水源水质保护工作,确保城市和农村饮用水源安全。
  --地表水国控断面化学需氧量和高锰酸盐指数年均浓度稳定保持在Ⅴ类水质标准。
  --渭河干流国控和省控断面化学需氧量和高锰酸盐指数年均浓度消灭劣Ⅴ类。渭河主要支流(黑河、涝河、沣河、新河、(氵+皂)河、浐灞河、临河)入渭断面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年均浓度达到Ⅳ类标准,氨氮浓度控制在5mg/L以下。渭河出境断面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年均浓度达到Ⅳ类标准,氨氮浓度控制在5mg/L以下。
  ② 空气环境
  --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大于300天/年。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年均浓度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较2010年削减10%,力争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③ 声环境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小于56dB。
  --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小于68dB。
  ④ 生态环境
  --受保护国土面积占国土面积比例较2010年有所增加,推进秦岭国家级生态功能区保护建设,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比例达到50%以上。
  --推进农村清洁家园、清洁田园、清洁水源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成300个农村环保综合整治示范村。
  ⑤ 辐射环境
  --核与辐射环境质量状况良好,无重大核与辐射事故发生。
  3.环境保障指标
  ① 污染防治
  --市区污水集中处理率(二级)≥95%,污水处理厂排水水质达到《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要求,污水处理厂负荷率≥80%,污泥无害化处理率≥50%;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二级)≥85%。
  --再生水回用率达到20%以上。
  --全面建成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确保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基本实现安全处置。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安全处置率达到90%以上。
  --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
  --单位万元工业增加值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逐年下降。
  --城市清洁能源使用率达到50%以上。
  --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率达到80%以上。
  --完善环境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及时、处置得当,重大、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少于2起。
  ② 生态保护
  --深入开展“十百千”生态创建工程,完成1个国家级生态县(区)建设,每个县至少启动1个生态乡(镇)和10个生态村建设。
  --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较2010年有所增加。
  ③ 监管能力建设
  --环境保护能力建设达到国家标准化要求,建立健全环境应急管理机构。
  --完善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网络、污染源在线监控网络及应急响应网络。
  --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达标率达到80%以上。
  --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的满意率达到80%以上。
  主要控制指标体系见表2-1。
  表2-1 主要控制指标体系表

序号

类别

指  标

2013年末指标值

2015年末指标值

总量控制指标

1.化学需氧量削减率

≥5%

≥8.4%

2.氨氮削减率

≥7.3%

≥12.2%

3.二氧化硫削减率

≥4.7%

≥7.9%

4.氮氧化物削减率

≥6%

≥9.9%

环境质量指标

(一)

水环境

5.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全指标)

>98%

>99%

6.地表水国控断面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浓度

基本保持在Ⅴ类水质标准

稳定保持在Ⅴ类水质标准

7.渭河干流国控断面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浓度

50%断面消灭劣Ⅴ类

消灭劣Ⅴ类

8.渭河主要支流(新河、氵皂河、浐河、灞河)入渭断面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浓度

50%入渭断面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达到Ⅳ类标准

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稳定达到Ⅳ类标准,氨氮浓度控制在5mg/L以下

9.渭河出境断面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浓度

基本达到Ⅳ类标准

达到Ⅳ类标准,氨氮浓度控制在5mg/L以下

(二)

空气环境

10.环境空气环境质量达到二级标准天数

>300天/年

>300天/年

11.空气质量年均浓度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年均浓度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较2010年削减8%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年均浓度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较2010年削减10%

环境质量指标

(三)

声环境

12.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

<56dB

<56dB

13.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

<68dB

<68dB

(四)

生态环境

14.受保护国土面积占国土面积比例

较2010年有所增加

较2013年有所增加

15.国家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比例

≥40%

≥50%

16.农村环保综合整治示范村

建成200个

建成300个

(五)

辐射环境

17.核与辐射环境质量状况

无重大核与辐射事故发生

无重大核与辐射事故发生

环境保障指标

(一)

污染防治

18.污水集中处理率(二级)

市区污水集中处理率(二级)≥90%,污水处理厂排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要求,污泥无害化处理率≥30%;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二级)≥70%

市区污水集中处理率(二级)≥95%,污水处理厂排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要求,污水处理厂负荷率≥80%,污泥无害化处理率≥50%;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二级)≥85%

19.再生水回用率

≥10%

≥20%

20.危险废物安全贮存或处置率

100%

100%

21.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

>90%

>90%

22.单位万元工业增加值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

逐年下降

逐年下降

23.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

稳定达标

稳定达标

24.城市清洁能源使用率

≥50%

≥50%

环境保障指标

(一)

污染防治

25.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率

≥80%

≥80%

26.重大、特别重大

突发环境事件

严防重大、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发生

重大、特别重大突

发环境事件发生少于2起

(二)

生态保护

27.生态创建工程

每个县至少启动1个生态乡镇和6个生态村建设

完成1个国家级生态县建设,每个县至少启动1个生态乡镇和10个生态村建设

28.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较2010年有所增加

较2013年有所增加

(三)

监管能力建设

29.环境保护能力建设

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基本达到国家标准化要求

环境保护能力建设达到国家标准化要求,进一步健全环境应急管理机构

30.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网络、污染源在线监控网络及应急响应网络

初步建立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网络、污染源在线监控网络及应急响应网络

完善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网络、污染源在线监控网络及应急响应网络

31.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达标率

>80%

>80%

32.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的满意率

≥80%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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