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建设肉类蔬菜流通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对试点企业中的批发市场、定点屠宰企业的进货查验、检验检疫、屠宰加工等关键环节进行实时监控。
3、建设肉类蔬菜质量监测网络。在屠宰、批发、零售环节,采集农业部门生猪溯源管理信息及肉类、蔬菜质量检测信息,防止不合格商品入市。追溯系统与农业、工商、质监、药监等部门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系统实现数据对接、资源共享,延伸追溯链条,完善监测功能。
(四)推行先进的追溯技术模式
主要推行以IC卡(或CPU卡)为信息记录和传递载体,实现各流通节点间追溯信息相互关联。探索运用无线射频识别(RFID)、条形码等技术,提升对溯源信息的采集、智能化处理和综合管理能力。严格执行商务部专门制定的管理制度、技术标准和操作规范,做到追溯体系建设有制度、有措施、有标准、有步骤,确保不同追溯技术模式信息互联互通。
(五)加强配套规章和制度建设
围绕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的实际需要,制定专门的规章制度,强化流通环节质量安全准入管理和经营主体责任控制,为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顺利建设和有效运行提供保障。
(六)大力发展现代流通方式
以建设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为契机,大力发展连锁经营和物流配送,积极推广冷链技术,扩大品牌化、包装化经营,提高肉类蔬菜流通的现代化、标准化水平。鼓励支持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等企业逐步实行电子化结算,提升信息化管理能力;鼓励支持企业建立现代供应链,发展“农超对接”、“厂场挂钩”、“场地挂钩”等先进购销方式,形成质量安全保障机制。
五、进度安排
分六个阶段推进: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7月底前)。完善试点工作方案和技术方案,细化建设任务和内容,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建立工作机制,确定纳入试点的流通节点企业名单等。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2年1月底前)。2011年10月底前,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正式确定软件开发商和硬件供应商;2012年1月底前,完成软件开发、硬件设备采购及硬件集成,出台配套的管理制度和办法,并对流通节点进行必要改造,初步具备软件和硬件安装条件。
(三)安装调试阶段(2012年3月底前)。完成各流通节点相关软件和硬件的安装,并完成城市追溯管理平台和节点子系统、中央平台之间的数据连接调试工作;开展商户备案及集成电路卡(IC卡)发放工作,并组织流通节点管理人员及部分商户进行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