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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2、建设肉类蔬菜流通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对试点企业中的批发市场、定点屠宰企业的进货查验、检验检疫、屠宰加工等关键环节进行实时监控。

  3、建设肉类蔬菜质量监测网络。在屠宰、批发、零售环节,采集农业部门生猪溯源管理信息及肉类、蔬菜质量检测信息,防止不合格商品入市。追溯系统与农业、工商、质监、药监等部门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系统实现数据对接、资源共享,延伸追溯链条,完善监测功能。

  (四)推行先进的追溯技术模式

  主要推行以IC卡(或CPU卡)为信息记录和传递载体,实现各流通节点间追溯信息相互关联。探索运用无线射频识别(RFID)、条形码等技术,提升对溯源信息的采集、智能化处理和综合管理能力。严格执行商务部专门制定的管理制度、技术标准和操作规范,做到追溯体系建设有制度、有措施、有标准、有步骤,确保不同追溯技术模式信息互联互通。

  (五)加强配套规章和制度建设

  围绕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的实际需要,制定专门的规章制度,强化流通环节质量安全准入管理和经营主体责任控制,为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顺利建设和有效运行提供保障。

  (六)大力发展现代流通方式

  以建设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为契机,大力发展连锁经营和物流配送,积极推广冷链技术,扩大品牌化、包装化经营,提高肉类蔬菜流通的现代化、标准化水平。鼓励支持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等企业逐步实行电子化结算,提升信息化管理能力;鼓励支持企业建立现代供应链,发展“农超对接”、“厂场挂钩”、“场地挂钩”等先进购销方式,形成质量安全保障机制。

  五、进度安排

  分六个阶段推进: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7月底前)。完善试点工作方案和技术方案,细化建设任务和内容,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建立工作机制,确定纳入试点的流通节点企业名单等。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2年1月底前)。2011年10月底前,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正式确定软件开发商和硬件供应商;2012年1月底前,完成软件开发、硬件设备采购及硬件集成,出台配套的管理制度和办法,并对流通节点进行必要改造,初步具备软件和硬件安装条件。

  (三)安装调试阶段(2012年3月底前)。完成各流通节点相关软件和硬件的安装,并完成城市追溯管理平台和节点子系统、中央平台之间的数据连接调试工作;开展商户备案及集成电路卡(IC卡)发放工作,并组织流通节点管理人员及部分商户进行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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