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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根据规划重点新建和改建3个再生资源交易集散基地,即昌东、昌西、昌南三个再生资源交易集散基地,年再生资源处理量200万吨以上,严格按“五区一中心”建设,即商品交易区、分拣加工区、仓储配送区、商品展示区、配套服务区和培训中心。形成辐射全国的再生资源集散基地,将南昌打造成中国中部地区再生资源集散交易中心。

  (三)绿色回收站点力求全覆盖。

  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在全市设置绿色回收站点,形成规范化回收网络。

  1、拆除部分网点:根据再生资源回收站点规范要求,对占道经营,对环境影响较大的回收站,予以关闭。

  2、改造部分网点:对有环境保护意识且有积极性的回收站点,纳入体系建设示范站点,对其进行规范性改造建设,改造成标准化社区回收点建设。

  3、新建部分网点:选择合适的地理位置,并能满足社区居民方便快捷出售废旧物资,新建标准化社区回收点建设。

  (四)建设现代化的报废汽车拆解中心。

  升级改造成二条设计超前、设施齐全、技术先进的报废汽车系统拆解线,年拆解能力预计达到30000辆、废钢回收分拣加工达到10万吨。

  (五)项目建设确保“七统一、一规范”。

  我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将严格按照商务部要求,努力做到“七统一、一规范”。体系建设的投资主体可以由多种不同性质的企业组成,按照投资比例受益,由龙头企业统一管理,做到统一信息服务平台、统一回收指导价格、统一物资流向、统一标识、统一培训、统一工作流程。

  (六)大力整治再生资源回收市场。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市再生资源回收市场秩序,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取缔无照经营的站点,促进城市综合治理,保护合法经营,根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将集中一段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对再生资源市场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整顿和规范。

  六、投资筹措

  (一)项目建设总投资约9.5亿元人民币。

  1、社区(村)回收站点607个:按照每个回收点新建或改造费用2万元计算,530个回收点共需投入资金约960万元;按照每个回收站新建或改造费用15万元计算,77个回收站共需资金约1155万元。共计约2115万元。

  2、建设2个分拣中转中心,每个分拣中心按2.5亿元,共计需建设资金约5个亿。

  3、新建2个和改建1个再生资源集散基地,新建集散基地每个基地需建设资金约1.5亿元,改建一个市场需建设资金约3000万元。总投资预算约3.3亿元。

  4、升级改造二个报废汽车拆解中心需建设资金约3000万元。

  5、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教育培训中心需建设资金约310万元。

  6、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需建设资金约160万元。

  7、梅岭景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需建设资金100万元。

  8、新建一个废旧塑料制品回收利用分拣中心需要建设资金8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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