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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市区地名信息共享平台意见的通知

  七、工作要求

  1、地名信息共享平台实行联系人制度。地名信息共享平台的各责任单位要确定一名联系人,以方便地名信息共享平台的沟通协调。

  2、充分利用地名信息平台的功能。各地名信息共享单位要做好地名信息的使用工作,设置各类城市公共导向标志必须使用标准地名(含汉语拼音);对未使用标准地名的各类城市公共导向标志(含汉语拼音),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及时进行更正。市地名办每年要编制全市标准地名图供地名信息共享单位使用。

  3、建立地名信息报送责任追究制。各城区政府、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及市直各相关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地名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工作,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处室和责任人抓好地名信息报送;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对地名信息报送工作不力,作风不实,造成信息报送不及时,产生不良后果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依规依纪追究责任。

  附件:1、规划建设项目地名信息情况表

  2、新开工建设项目地名信息情况表

  附件1:
  规划建设项目地名信息情况表

序号

项目类型

规划名称

名称含义

位 置

说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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