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德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通知
(德办函〔2011〕129号)
各县(市、区)政府、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根据《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5号)规定,市政府决定成立德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委员会成员由以下人员组成。
主 任:雷小平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副主任:许双全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人才办主任
李世琪(女)市经信委副主任
肖小甫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彭 毅 市总工会副主席
委 员:王玉梅(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解仲裁管理科科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院长
蔡邦如 市公务员局职位管理与考试录用科科长
李 斌 市委组织部干部一处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