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招商项目准备工作的通知
(德办函〔2011〕132号)
各县(市、区)政府、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指示,下半年,我市将组团参加第十五届中国国际贸易洽谈会、第七届泛珠三角区域经贸合作洽谈会、第十二届中国西部国际博览会等大型经贸活动,并将组织"请进来走出去"招商活动,利用各种投促平台广泛开展宣传推介和项目对接。为提高活动实效,市政府决定征集、筛选和包装一批招商项目,对外推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县(市、区)、德阳经开区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认真落实,切实做好项目准备工作。各地要紧紧围绕本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充分依托当地资源优势和产业优势,策划包装一批具有市场潜力和投资吸引力的项目,建立和完善招商项目库。
二、征集项目要求
(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省、市产业规划,符合土地利用政策和规划、环保要求。
(二)选择投资规模大、市场潜力强、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项目。
(三)要紧紧围绕省、市产业发展规划,结合我市"一三五八"发展战略,鼓励征集充分体现我市产业优势、引领推动"五个基地"建设的大项目和填补产业链空白的关键项目。重点征集行业为:重大技术装备和高端装备制造、现代新型化工、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生物医药、电子信息、基础设施(含产业园区)、特色农副产品深加工、文化旅游、商贸物流及其他现代服务业。
(四)项目投资额要求:现代农业项目1000万元以上,工业类项目3000万元以上,基础设施及现代服务业项目1亿元以上。
(五)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比较充分,项目资料真实可靠、完备准确,项目业主明确且具有较强的招商意愿,项目的可操作性强。
(六)各县(市、区)新报项目数量原则上不少于10个,德阳经开区不少于6个。
三、项目推出程序及要求
(一)各县(市、区)、德阳经开区的招商项目准备工作由招商局牵头负责,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专门力量共同完成项目策划、论证、资料编制和初审工作。
(二)各县(市、区)、德阳经开区要认真分析本地区位优势、资源优势和产业优势,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着重加强与企业的沟通,摸清企业的发展需求和对外合作意向,深入挖掘、精心策划,确保项目的真实性和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