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0年度县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测评情况的通报
(广府办函〔2011〕14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广元经济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
根据《广元市金融生态环境示范县(区)测评办法》,广元市金融生态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对各县、区2010年金融生态环境状况开展了测评,现将测评情况通报如下。
一、2010年度主要创建工作。
一是狠抓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到逾期贷款清收工作。建立清收激励机制、加大催收力度,促进清收工作取得实效。2010年清收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到逾期贷款6095.44万元,至2010年末累计清收17246.99万元,占总额的31.5%。其中:清收单位到逾期贷款12538万元,个人4708.99万元。二是深入开展“金融生态环境示范县”创建工作,去年底上报剑阁县参加全省“金融生态环境示范县”第二批评选工作。三是按照《广元金融生态环境示范县(区)测评办法》,对各县区2009年度金融生态环境状况开展了测评。四是加强银政企沟通协作。2010年市人行建立了“三区”人民银行工作机制,开展了银企对接,促进“三区”银政企合作。截至2010年末,全市共组织项目对接活动8次,签订融资协议金额428.04亿元,其中签约正式贷款项216.04亿元,银行实际审批贷款金额158.94亿元,占比73.57%。五是信用建设不断加强。各县区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开展诚信教育、金融政策、征信知识宣传活动,各部门协作配合,进一步完善了征信体系。
二、测评结果。
市金融生态环境建设领导小组按照经济发展水平、金融发展水平、社会信用、司法环境等4个方面22个指标收集了各县区政府报送的数据。经测算,2010年各县、区金融生态环境状况最终测评结果为:剑阁县77.22分,利州区76.54分,朝天区76.17分,苍溪县74.82分,元坝区73.08分,旺苍县69.83分,青川县69.57分。
三、下阶段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近两年来,我市金融业发展迅速,为加快灾后恢复重建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今后一个时期我市要实现灾后发展振兴,不仅需要金融部门更好地发挥服务功能,还需要为金融业生存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为此,各级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抓好金融生态环境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