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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城管局等部门《广元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城管局等部门《广元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广府办函〔2011〕14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广元经济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

  市城管局、市规划建设和住房局、市环保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广电局、市供销社、市文明办、市委宣传部制定的《广元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置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七月六日

  广元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置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维护城市生态环境,提高公众的环境意识与文明素质,促进城市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和资源化利用,根据《国务院批转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发〔2011〕9号)和《四川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指导意见》以及《广元市生活垃圾处理总体方案》要求,结合市城区和县区城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障公共环境卫生和广大市民健康、防止环境污染为宗旨,把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作为维护群众利益的重要工作和城市管理的重要内容,作为政府公共服务的一项重要职责,建立城市生活垃圾综合管理体系,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管理与处理,不断提高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水平,营造整齐、优美、舒适、和谐的人居和发展环境,促进城市精神文明与生态环境建设。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以点带面,逐步推进的原则。合理选择试点单位及居住区,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和处置工作试点,总结经验,由点到面,逐步推进。

  (二)坚持简便易行,注重实效的原则。制定科学的垃圾分类方法,结合垃圾分类收运和处置方式,搞好垃圾收集设施的合理设置,方便市民操作。构建生活垃圾末端处理体系,不断提高生活垃圾处理效率。

  (三)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市(县区)、街道、社区三级垃圾管理体制,形成市级综合协调、统筹生活垃圾管理技术、标准、政策及物流,主管部门负责本行业、本系统垃圾分类指导和督促检查,各县区、广元经济开发区负责辖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理,街道、社区组织发动居民、单位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处置管理的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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