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把节能技术研发列入年度科技计划,加大支持力度,按照节能考核要求落实节能技术研发资金。
2.推广节能先进技术和产品,抓好4个战略性高新技术新兴产业、2个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建设。
3.全市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比2010年提高1个百分点以上。
(五)市财政局节能目标任务。
1.节能专项资金额度和占财政收入比重按节能考核要求抓好落实。
2.加强节能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确保发挥财政资金效益。
3.完善落实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政策,积极推进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力争节能产品采购金额占同类产品采购金额的比重达到80%以上。
(六)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节能目标任务。
1.做好节能工作先进单位、个人和成果的评审、表彰工作。
2.加强节能高层次人才和技能人才培养工作。
3.加强国内外交流合作,引进涉及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循环经济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才,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提供有力的人才队伍保障。
4.不断拓宽国际节能工作交流合作的领域和范围,提高合作水平。
(七)市国土资源局节能目标任务。
1.加强高耗能、高排放行业用地管控,严把土地供应闸门,抓好“两高”行业用地清理检查工作。
2.健全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进和完善资源开发生态补偿机制。
3.积极推广采选先进技术,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
4.加大建设用地全程管理特别是供后监管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供地,切实遏制“两高”行业用地。
(八)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节能目标任务。
1.新建建筑施工阶段节能强制性标准执行率达到100%,积极发展绿色建筑。
2.继续推进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完成改造面积40万平方米,积极创建节能改造示范县(市、区)。
3.完善可再生能源和节能产品在建筑领域应用的有关政策和标准规程,积极推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
4.加强建筑节能管理体系建设,完善建筑节能配套政策措施,积极开展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
5.促进墙材革新和建筑节材,积极发展应用节能新型墙体材料。
6.大力推广应用太阳能光热系统,全市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应用面积不少于60万平方米,太阳能利用推广率达到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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