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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2010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2010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茂府办〔2010〕1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中央、省驻茂各单位:
  《2010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并结合实际,制订、实施本地、本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2010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广东省政务公开条例》,进一步健全我市政务公开机制,规范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突出工作重点,强化监督考核,增强公开实效,确保行政权力依法、公开、规范运行,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提出2010年全市深化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一、规范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促进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常规化、规范化建设。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各部门,中央、省驻茂各单位要按照进一步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抓,人大监督实施,纪检监察机关督促检查,政府办公室协调组织”的工作机制,完善我市各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研究制订我市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办法、保密审查办法和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常规化、规范化水平。此项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市监察局、市保密局配合。
  (二)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公开。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明确责任,健全机制,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决策部署,全力推进“三保持一促进”,实现“三年大变化,十年大跨越”,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抓好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的信息公开,提高行政效率,建设廉洁政府。该项工作由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城乡规划局等单位组织实施。
  (三)积极推进政府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积极推进政府财政预决算信息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工作和其他相关工作。此项工作由市财政局负责、市府办配合。
  (四)公开纳入省扩大内需等项目信息。结合省审计内容,将我市基本农田建设议案资金、重点优抚对象补助资金、高(中)等职业教育基本建设专项补助资金、乡镇卫生院事业费补助、农村卫生站医生补贴等专项资金的相关扩大内需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此项工作由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局、市卫生局等单位负责,市府办、市发改局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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