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各金融机构要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依法实施账户开立税收查询和资金流动税收查询,在地税部门采取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措施时,要依法予以协助。
6.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支持、协助地税部门依法执行职务,共同做好地方税收的源泉控管工作,同时依法做好本部门、单位应纳税款的申报缴纳及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工作。
五、加强领导,完善考核奖惩机制
各级政府要依法加强对地方税收保障工作的领导,将原“社会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更名为“地方税收保障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地方税收保障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和考核。各级政府要制定《地方税收保障工作考核办法》,建立地方税收保障工作的考核和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各级各有关部门开展地方税收保障工作的积极性。各级政府要把贯彻落实
《条例》、保障地方税收工作纳入当地的考核体系,并作为政务督查的重要内容,对负有地方税收保障责任和义务的相关部门、单位和个人参与税收协助的情况及成效进行考评和奖惩。
附件:全市地方税收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九日
附件:
全市地方税收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陈先运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徐春福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成 员:尚洪立 市中级法院院长
匡兴华 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
刘兆祝 市政府秘书长
邵自升 市政府党组成员、市住建局局长
张德生 市政府副秘书长
展德明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社局局长
刘长青 市发改委主任
张书鹏 市科技局局长
史秀芝 市民政局局长
马绍省 市司法局局长
战士平 市财政局局长
杨少华 市审计局局长
何连生 市统计局局长
曲永山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吴文群 市环保局局长
杨 毅 市规划局局长
孙华斌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张英昌 市水利局局长
孔祥智 市文广新局局长
周建中 市卫生局局长
李庆丰 市体育局局长
马国忠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