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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东莞市委、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我市水务改革发展的决定

  (三)广泛吸引社会资金投资水务。通过民办公助、政府购买、委托管理等多种形式,鼓励企业、个人及社会团体投资公益性或准公益性水务工程项目。进一步明确水务经营管理权责,吸引民资、外资,以独资、合资合作、建设-经营-转让(BOT)和建设-转让(BT)等多种方式参与水务建设。

  七、建立完善科学治水依法管水的体制机制

  (一)深化水务一体化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市级水务管理机制,进一步理顺部门间的工作职能。按照事权清晰、职责明确、行为规范、运行高效的水务一体化管理要求,加快镇街水务一体化管理体制改革,确保镇镇有水务机构。推动涉水事务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强化镇街的水资源管理、防汛防风抗旱、水环境整治、水利科技推广等公益性职能。加强基层水务服务体系建设,做到村村有水管员,事事有人负责。

  (二)加强水务工程管理与维护。推进镇街水务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落实工程管理人员,足额配套工程维修养护经费。市、镇按水务工程管理权属,划定水务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申办水务工程管理范围内土地的确权发证手续。加大市政供、排水和污水治理工程管理力度。建立健全自建供、排水设施的申报、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

  (三)大力推进科学治水依法管水。加快水务法规配套制度的制订,完善水务法规体系。深入开展水务普查工作,全面摸清水务设施情况,科学编制水务规划,强化水务规划对涉水活动的约束和管理作用。严格执行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排水许可、节约用水、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洪水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等制度。逐步理顺执法体制,整合涉水行政执法职能,推进联合执法,严厉打击涉水违法行为。落实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增强“造血”功能,提高移民收入。

  八、切实加强对水务改革发展的领导

  (一)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的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加快水务改革发展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加强领导,确定工作重点,明确目标任务,严格实行防汛防风抗旱、供排水安全保障、水资源管理、水污染治理、水库安全管理行政首长负责制。各镇街要研究制定本辖区水务改革发展的各项措施。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水务的规划、建设、管理和监督,抓好水务改革发展各项任务的实施工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能分工,尽快制定相应的措施和办法,全力支持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形成推动水务改革发展的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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