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东莞市委、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我市水务改革发展的决定
(东委发〔2011〕17号 2011年8月31日)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号)、中央水利工作会议和《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省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粤发〔2011〕9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市水务改革发展,充分发挥水务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保障作用,现结合我市实际,作出如下决定。
一、明确加快我市水务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加快水务改革发展的重要意义。水务是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首要条件,是城乡建设不可替代的基础支撑,是生态环境改善不可分割的保障系统,具有很强的公益性、基础性、战略性。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水务建设,大力推进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城乡防洪排涝工程建设、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和供水设施建设,为东莞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发挥了重要的支撑作用。但是,随着工业化、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和人口的持续增长,水资源供需矛盾日益尖锐、供水安全保障体系薄弱、城镇内涝问题日渐突出、水环境生态保护形势严峻已经成为我市的基本水情,严重制约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必须进一步加快水务改革发展,着力解决突出问题,着力改善薄弱环节,不断提高全市水务保障发展、服务民生、促进和谐的能力和水平。
(二)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东莞市“十二五”规划和“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东莞”的战略部署,把水务工程作为基础设施建设的优先领域,把水资源保障作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要点,把城乡优质安全供水作为服务民生的重要承诺,把建设人水和谐的水环境作为建设幸福东莞的基础条件,把严格水资源管理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战略举措,把深化水务管理体制改革作为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的重要内容,加快实现“防汛安全可靠、供水水质优良、河湖环境友好、水务管理高效”,努力打造“民生水务、安全水务、生态水务、法治水务、高效水务”,为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保障。
(三)目标任务。通过5年到10年努力,基本建成系统科学的城乡防灾减灾体系、多源可靠的供水安全保障体系、人水和谐的水生态环境体系、统一高效的水务管理和服务体系、创新务实的科技信息化与人才队伍体系,水务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能力得到全面提升。到2015年,完成“十二五”规划的各项指标任务,基本形成“江库联网互济、多种水源互补”的水资源配置格局,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基本达标,基本完成全市供水一张网建设任务;市镇防洪排涝能力明显提高,洪涝灾害损失明显下降;节水型社会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全市年用水总量控制在23.5亿立方米以下,万元生产总值和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明显下降;主要江河水功能区水质明显改善,初步修复受损严重的城市河系水生态功能。到2020年“五大体系”进一步完善,全面实现水务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