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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国土资源局营口市201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实施地质灾害隐患点“三查”时应填写《××年地质灾害隐患点汛期检查表》。工作结束后应写出专题报告。报告应分述“三查”的内容和防治情况,存在的问题,解决问题的措施及下一步防灾工作建议。
  3.建立健全地质灾害档案
  各市(县)国土资源局、市国土资源局直属分局,应对辖区内地质灾害及隐患点基本情况建立档案,建档资料包括《××年地质灾害隐患点汛期检查表》、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避险明白卡、《××县(市、区)××年地质灾害(隐患)点基本情况表》。完善和健全群测群防点防灾预案表。并于汛期结束后将《××县(市、区)××年地质灾害(隐患)点基本情况表》报市国土资源局。
  4.建立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制度
  为及时处置突发性地质灾害,最大限度的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落实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建立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制度。
  市(县)区级监测网络由分管该项工作的市(县)区政府分管领导负责,市(县)区国土资源部门负责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是负责境内重大地质灾害隐患(区)点的监测预警,建立一级监测站,进行灾害应急调查、应急监测、抢险救灾;负责本辖区的监测系统、信息系统和预警系统;负责本辖区的技术指导。
  乡镇级监测网由分管该项工作的乡镇长负责。主要职责是负责本辖区内较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预警,进行日常巡查和简易监测,并做好记录、上报等工作;协助上级监测机构做好本辖区内重点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领导群测群防工作,做好地质灾害发生的前兆宣传和自救工作。
  村、组级监测网由村长、组长(自然村)负责。主要职责是负责该村或组、居委会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预警,进行日常巡查和简易监测,并做好记录、上报等工作,进行地质灾害预警和自救的指导。
  各市(县)国土资源局、市国土资源局直属分局及各级监测机构要密切注意观测前期降水量、暴雨强度,山坡、山沟、沟谷岩石动向,做好灾情监测、预报工作。同时要加强对地质灾害,特别是泥石流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提前将《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发至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负责人和受威胁的群众手中,增强公众的地质灾害防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做到专业与群众防治相结合,群策群力防治地质灾害。
  各市(县)国土资源局、市国土资源局直属分局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及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厅的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地质灾害汛前和汛期的险情巡查、应急调查和灾情速报等制度。一旦发生灾害,要及时上报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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