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自治区实施统计“四大工程”领导小组的通知
(桂政办发〔2011〕128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对统计“四大工程”建设的组织领导,根据《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统计“四大工程”的通知》(桂政发〔2011〕32号)精神,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自治区实施统计“四大工程”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组 长:林念修 自治区副主席
副组长:檀庆瑞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邱祖强 自治区统计局局长
席鸿康 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
潘文峰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成 员:蒙建敏 自治区编办副主任
潘 峰 自治区工信委副主任
江建伟 自治区民政厅巡视员
金昌宁 自治区住建厅副厅长
李小林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熊家军 自治区商务厅副厅长
唐开义 自治区国税局副局长
赵汉臣 自治区地税局副局长
蒋桂雄 自治区林业厅总工程师
张 南 自治区国资委巡视员
苏建荣 自治区工商局副局长
谢瑾瑜 自治区质监局副局长
何春梅 自治区金融办副主任
黄日富 自治区旅游局副局长
黄显阳 自治区粮食局副局长
曹 凌 自治区供销社副主任
黄卫东 自治区统计局副局长
石日灿 自治区统计局副局长
李振杰 自治区统计局总统计师
李芳源 自治区统计局副局长
赵善清 自治区统计局纪检组长
梁杰才 自治区统计局副巡视员
领导小组负责统计“四大工程”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审定统计“四大工程”建设总体实施方案,协调解决统计“四大工程”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区统计局,办公室主任由邱祖强同志兼任,办公室负责统计“四大工程”建设的具体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