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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自治区实施统计“四大工程”领导小组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自治区实施统计“四大工程”领导小组的通知
(桂政办发〔2011〕128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对统计“四大工程”建设的组织领导,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统计“四大工程”的通知》(桂政发〔2011〕32号)精神,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自治区实施统计“四大工程”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组 长:林念修 自治区副主席

  副组长:檀庆瑞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邱祖强 自治区统计局局长

  席鸿康 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

  潘文峰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成 员:蒙建敏 自治区编办副主任

  潘 峰 自治区工信委副主任

  江建伟 自治区民政厅巡视员

  金昌宁 自治区住建厅副厅长

  李小林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熊家军 自治区商务厅副厅长

  唐开义 自治区国税局副局长

  赵汉臣 自治区地税局副局长

  蒋桂雄 自治区林业厅总工程师

  张 南 自治区国资委巡视员

  苏建荣 自治区工商局副局长

  谢瑾瑜 自治区质监局副局长

  何春梅 自治区金融办副主任

  黄日富 自治区旅游局副局长

  黄显阳 自治区粮食局副局长

  曹 凌 自治区供销社副主任

  黄卫东 自治区统计局副局长

  石日灿 自治区统计局副局长

  李振杰 自治区统计局总统计师

  李芳源 自治区统计局副局长

  赵善清 自治区统计局纪检组长

  梁杰才 自治区统计局副巡视员

  领导小组负责统计“四大工程”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审定统计“四大工程”建设总体实施方案,协调解决统计“四大工程”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区统计局,办公室主任由邱祖强同志兼任,办公室负责统计“四大工程”建设的具体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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