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新市打击办理假证整治非法张贴喷涂小广告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阜政办〔2011〕2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中省直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阜新市打击办理假证整治非法张贴喷涂“小广告”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一日
阜新市打击办理假证整治非法张贴喷涂小广告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市容管理,加大对办理制贩假证、非法“小广告”行为的清理查处和整治打击力度,为迎接全国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工作会议在我市召开及“创建转型示范市”战略实施提供整洁美观的市容环境,市政府决定,自7月20日至10月31日,在城区范围内开展打击整治办理制贩假证、非法“小广告”专项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和清洁卫生城市的工作部署,以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办理制贩假证、非法小广告问题为重点,全面深入地开展综合整治,使城市环境容貌得到明显改善。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违法喷涂“野广告”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阜新市打击办理假证整治非法张贴喷涂“小广告”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杨振福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办公室调研员路四合担任,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办公室、市财政局、市住建委、市公用事业局、市综合执法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阜矿集团、阜新移动分公司、阜新联通分公司、阜新电信分公司,海州区、细河区、太平区政府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为成员单位。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综合执法局,负责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阜新市综合执法局局长张志国兼任。
三、整治内容
本次整治的范围为北起东风路、南至煤城路,西起迎宾大街、东至东环路的城市区域。重点是市城区主要街路两侧、居民小区、楼道内外。整治对象为主次干道两侧以及住宅小区内建筑、公用设施上的所有制贩假证纸张广告、张贴喷涂的联系电话号码及其他“野广告”行为。通过百日集中整治行动,有效遏制城区宣传广告乱喷涂、乱张贴现象,使城区市容市貌得到明显改善,并带动两县整治“牛皮癣”工作的开展。
四、整治重点